直到这几根金条在我车里躺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醒过味来。
收时候是本着老死不相往来的目的,既然事儿已经做了,也正如繁盛所说:我太需要钱了。
但他最后那句话,又惹得我汗毛倒立,直觉下次见面,不会这么乐观。
早晨虽然跟太子说好,但我跟他都是没谱的人,答应见面,然后默默地放了鸽子是常有的事情。
不过反正离我住处不远,也不绕路,就先开车穿过他家公寓区,远远就见到门前停着几大排车,跟车展似得,从兰博到路虎,牌子有红有白还有辆黑,那叫一个活色生香。
这一代除了太子,住得都是些正经人,我一见他在,便把车小心翼翼地停到兰博和宾利中间的空位上,料想这样看起来不像个软柿子,所以金子也不用拎上去了。
上了二楼,我按了会儿铃,见没人应,干脆刷卡冲了进去。
谁知一开门,就近传来一声惨叫,我在灯红酒绿,人声鼎沸中找到那声源,是个半裸的姑娘被我拍在了墙上。
正忙着系裤带的小伙子反应比她快,跳到了老远。我见这男人一脸的兴师问罪,忙捂住脸:“呀!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出去。”
“别!柔姐!”那女的一溜烟地缩到我身后,一面扯着连衣裙肩带收纳那两团看起来很好吃的小兔子,瞬间泪眼婆娑:“柔姐,多亏你来了。”
男的先是一愣,继而风度翩翩地侧身让开了路:“我先走了。”
往里走时,我见那男的又回头看我,忍不住“哎”了一声:“我见过你!”
“没吧。”人家很镇静。
我看着他的眼睛,耐心地提示:“前天我还见过,在F1,没记错吧,当时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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