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端了碗燕窝粥进来:“姑娘,都在收拾行李,夫人让奴婢端了燕窝粥过来给您先垫巴肚子,今日有客要来。”
“哦?不知是谁家?”自从父亲升官以来,来往的人那是络绎不绝,哪天没这么多人她还不自在呢。
“是吴家的姑娘。”
“哦,是母亲的娘家侄女吧。”
莺歌点头:“是啊,听说吴夫人身子骨近来不大好,家中偏偏又有事,故而想请咱们夫人过去帮衬几日。”
亲戚之间互相帮忙,原本也是应该,只是眼下都要去直隶了,她的婚事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母亲要是留在这里,家里岂不是没有女主人操持婚事了,这也不好呀。
这也正是映兰纠结的事情,她是真的很怕去了京城被人认出来,始终没下决心要出去,恨不得一辈子待在蓬莱。
哎,早知如此,她还不如一直待在蓬莱。
成亲也许就成了她的催命符。
崔凌风也不解:“你嫂子身子骨一向康健,我请几位名医过去替她治疗便是,何须你留下来,你也是当家人,丽君眼看着就要出嫁了,哥儿也离不开你。”
映兰为难道:“爷说的话妾身如何不知,只是嫂子同我关系一向很好,万一真的出了事情了,我是追悔莫及。”
“话虽如此,但是你也知道现在不比以往,我去直隶,一切都需要你这个贤内助的帮忙呀。”
听崔凌风这么说,映兰只好咬牙:“好,我同爷一起去便是了。”
这么想着,她又想,反正我去了直隶也不出来。
至于容貌,虽然不可能变化,但是她会化妆啊!这世上神似的人多的去了,只要容貌稍微遮掩一点改变一点,谁知道她是谁啊?这么想着,她的心里好受一点了。
她怀着这种侥幸的心理,随着丈夫,携带着儿子一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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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燕洲同太子在办差,这俩人实在是没什么儿女情长的心思,初出茅庐,生怕别人看出他们不行。
李湛看着儿子的表现对映真道:“德音以后肯定会比我更出色。”
“这是为何?”映真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昨儿睡的太晚,今天起来黑眼圈一大圈。
李湛笑道:“因为他还是以大事为重,我可比他贪玩多了,以前皇祖父让我办差,我时常摸鱼,要不然就是跑去睡几天大觉,不像他,这么一丝不苟,仿佛不知道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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