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一时控制不住,连着吃了三条手指长的小炸鱼才忍着渴望停了下来。
“看来很好吃,珍珍连着吃了好几条了,都没有说话。”
“那个是什么鱼呀,个头小小的、脑袋不大,里面的肉蒜瓣似的,看起来好有食欲。”
“别顾着自己吃啊,给一个特写!”
跟随而来的助理提醒了珍珍拿着小炸鱼给特写,“大家吃这个小炸鱼一定要先吃原味的,然后再沾调味料。”不然,就会完全沉沦在调味料的美味中无法自拔,再也不想碰原味的了,不先尝尝原味的酥嫩,怎么对得起小炸鱼在油锅里滚了一番。
简单的小炸鱼已经如此美味了,那其它呢?
珍珍今天完全不想在镜头前耍宝卖萌,她迫不及待地将筷子伸向了红烧狮子头,这狮子头一看就知道不是用的肉糜,是用的肉丁团成的肉团,一个就有男人拳头那么大,油炸后红烧,整个肉球裹满了浓稠的酱汁。
用筷子夹开来,藏在肉团里面的咸鸭蛋黄露了出来,那可是一整个流油的蛋黄。
“唔,太好吃了。” 面对美味,向来很能说的珍珍词穷,她的舌头现在不想说话只想和美食来一场又一场亲密的接触。
大个的狮子头旁边是看着粗犷大块其实滋味非常美好的红烧肉。
这道大食堂的经典菜,是所有食客点名率最高的,为了满足客人们的需求,魏意经常让王海洋做。
只要吃过一次大食堂的红烧肉,那再吃其它地方的再也不会觉得有滋有味。
这些看起来浓油赤酱的菜之外,还有看起来平淡寡味的莴笋炒蛤蜊肉,俗称天下第一鲜的文蛤打开紧闭的贝壳剔出鲜肉,肉与切成菱形片的莴笋同炒,看起来白的白、绿的绿,和红润饱满的红烧肉比起来,那么的普通。
但,第一鲜的名头不是白叫的,整道菜有着红烧肉无法比拟的鲜甜,那是属于大海的味道。
“半个月前我去大学城办事,看到学生们往大食堂走也去吃饭了,吃的雪菜闷小黄鱼。香味留在唇齿之间,现在都忘不掉。”
“油桐鱼才好,我家就住在大学城,隔三差五去大食堂吃饭,抹了盐稍微腌制的油桐鱼整条红烧,那个味道才好,尾巴最好吃。”
“生活在大食堂旁边也太幸福了吧。”
“生活在元安市也太好了吧,吸溜吸溜,啊,大食堂陪我衣服,吃一块红烧肉才能好的那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