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性格很好啊,大方干脆,人又聪明,还有那么一种,唔,高贵纯洁的气质……这么说吧,我认识的女性当中,你是最特别的一个。”
听到赞赏,女人总是高兴的,郗萦笑道:“你把我描绘得自己都不认识了。”
“难道从来没人夸过你?不可能吧!”
郗萦想起自小到大收到的各种便条、贺卡上的溢美之词,不过像邓煜这样直接放在嘴上说出来还是头回碰到。
她说:“人哪有没毛病的,也许有天你认识了真正的我,会让你吓一大跳。”
邓煜笑意更深,“你现在就告诉我,让我吓一大跳吧,我很久没被吓过了。”
郗萦笑着摇了摇头。她情绪低落,连笑容里都沾着些微的忧郁,邓煜很想逗她开心。
“哎,我想起来上初中那会儿,每天放学要从横街上走过,那里小流氓多,看见漂亮女孩会吹口哨,口哨声越多说明女孩子越漂亮。女孩们当面给他们白眼吃,心里却喜滋滋的。还会暗地里比较谁得的哨声多。将来找婆家,媒人介绍时还可以这么说——当年她在横街上可是八声哨的姑娘呢!”
郗萦被逗笑。
“也有小肥妞走过,小流氓就不吹哨了,改骂一声,哇靠!”他扫了眼眉开眼笑的郗萦,“你猜你在我们街上能得几声哨?”
“我怎么知道!你觉得呢?”
邓煜却不肯说了,而郗萦的心思也很快转到了别处。
“邓教授,你喜欢小孩吗?”
“喜欢啊!”邓煜不假思索,“小孩子很有趣的。”
他又滔滔不绝起来,“我有个同事生了俩女儿,老大十一岁,老二才四岁,不过老二比老大活泼,小心思一堆。我经常上他们家玩,特别爱逗老二,她也很喜欢我,我跟他们住一个小区,有时她会拉上爷爷到我家楼下来等我下班。不过有次我随口叫了她一声老二,没叫她大名,她就再也不搭理我了。”
“生气了?”
“是啊,四岁的小孩子也有尊严的。”
“好玩!”郗萦笑了会儿,忍不住好奇,“既然你这么喜欢小孩子,为什么不结婚呢?”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邓煜给两人杯子里都添满茶,“我原来以为自己会在 28 岁前结婚,那时候给我介绍女朋友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我也挺喜欢的。”
郗萦认真听着。
“不过有次我们约会,那时候两个人还不算特别熟吧,那女孩居然向我打听一年能挣多少钱,我立刻觉得她很庸俗,回去后就提出了分手。后来又和几个女孩相处过,结果都一样,总是在某件小事上失败。我大概属于那种见微知著型的性格,一眼就能望到结局。朋友们对我说,像我这样的很难找到伴侣,太求全责备了。我觉得也是。可能因为我本质上是个怕麻烦的人,结婚又尤其麻烦。过了三十岁,我就打消了结婚的念头,觉得一个人过也不错,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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