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几人在楼道里拦的拦,拉的拉,劝说的劝说,忙乱了好一番功夫,所有人最后才在余雪家的客厅里坐下。
苏晚晚已经被吓呆了,余雪被他妈这么教训一遭,如今跟个鹌鹑似的坐在沙发上直抖。
余母这个下马威不止是给余雪看的,也是给连胜看的。
当事人都吓傻了,所以全程是连胜和余母两个成年人在交涉《暖冬校园故事》的善后问题。
我们把钱还给晚晚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签署这个著作权补充协议,还要加什么代理人?
余母戴着个老花镜,仔细地看着连胜带来的合同,满脸戒备。
因为这本书并不是余雪写的,而是晚晚写的,我们作为代理方,必须明确《暖冬校园故事》著作权关系。
连胜看了眼沙发上的苏晚晚。
著作权归属,是一切合作的基础。
虽然苏晚晚表示这本书她可以不要了,就当送给余雪了,但事情不是这么办的。
现在两个年轻人是感情好,又有亲戚关系,所以一切好商量。
可万一以后两姐妹感情出现变化呢?
如果以后这个家庭出现其他矛盾,导致这件事再被牵扯出来呢?
我们根据余雪提供的记事本,比较了网络版本的《暖冬校园故事》,发现余雪在上传苏晚晚小说原始版本过程中,修改了苏晚晚在原本上的文法错误,还增添了一部分细节,并改写了原本是悲剧收尾的小说结局。这些修改增添的部分,约占小说总字数的百分之二十
伊森作为律师,解释着他们的处理意见,经过我们和苏晚晚的协商,苏晚晚愿意和余雪共享《暖冬校园故事》的著作权和版权。这本书的所有收入,包括之后的持续收入,由苏晚晚占百分之八十,余雪占百分之二十。
你同意了?
余雪错愕,不敢置信地看向苏晚晚。
嗯。
苏晚晚轻轻点了点头。
这本书能成功,姐姐也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我愿意和你共享它。
余雪签署的那份影视改编合同里,要求她不能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否则视为重大违约。一旦她违约在先,就要赔偿影视方的损失。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风险,就需要出具这样一份证明,来证明玩余雪没有侵犯晚晚的著作权。
连胜怕余母不明白,说的更明白一点,只要苏晚晚同意将这本书的著作权加上余雪的名字,从著作权认定上,这本书就属于余雪和苏晚晚两个人的共同创作,不存在侵权情况。
其实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苏晚晚和余雪一家之间的关系。
哪怕余雪把钱全还了,苏晚晚就当自己没写过这本书把这件事了了,《暖冬校园故事》也会永远成为两家人之间的一个解不开的疙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