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主角攻的代号吗?
国际上最臭名昭著的杀手,手段残忍,而且经常控制不住,雇主让他割一个人的喉,他可能会先割掉别人的蛋,然后在别人硬生生痛死之前捅穿他的喉咙。
像是一条拴不住的疯狗。
“他妈的真见鬼,我就不信这个世界上有谁可以给这条狗戴上嘴套!”时常有惹上一身腥的雇主这么跳脚骂道。
但是他们却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因为他并不是靠所谓的发疯爬上杀手榜第一,而是靠那百分之百的惊人成功率。
真是莱恩杀了爱德华的哥哥吗?阮夭捏着纸杯蛋糕的手指头都纠结地拧在一起,这可是杀兄之仇,万一爱德华知道了不会发疯吗?
“嗐,相爱相杀才能提高剧情的性张力嘛,大家都爱看。”见过大世面的统子哥一脸淡定。
阮夭有点被系统的“大家都爱看”洗脑了,只要系统丢出这句话,宿主大人就会晕晕乎乎觉得它说的都对。
“昨天爱德华少爷发布了对疯狗的通缉令,现在所有出岛的道路都被封锁了,这次疯狗可能真的要栽了。”几个男人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阮夭在一旁听得暗暗咋舌,心想就算是相爱相杀你们两个小情侣未免也玩得太大。
“哟,这不是我们亲爱的神父吗?”男人油滑做作的腔调猝不及防钻进阮夭的耳膜,还在偷听的神父以为自己被当场抓住,当场红了脸。
他有点惊惶地抬起眼睛,像是温顺又漂亮的小鹿,浓密睫羽下玻璃似的眼珠子透着璀璨又易碎的光。瓷白脸颊上是蔷薇一般秾艳的绯色,仿佛戳一戳就会溢出香甜艳丽的汁水。
他可真好看。
所有人的眼神里都透露着这样的讯息。
精致完美的轮廓和秀气艳丽的五官,这是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能够欣赏的美貌,甚至对于西方人来讲,这样古艳的长相很容易让他们联想到东方那些穿着绫罗绸缎躲藏在深深宅院里的比花苞还要鲜嫩脆弱的美人。
他们的美貌一般只能出现在漂洋过海的古画和雕刻上,只有最富有的人才有机会在拍卖行上收藏这些惊人的容光。
而现在,他们在免费观赏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从泛黄绸缎里蹦出来的异域美人。
他的容色甚至比画上还要美艳,然而气场却稚嫩如误闯人类住地的野生小鹿,让人不禁责怪起自己是不是太过粗鲁惊扰了他。
最先开口的男人把酒杯里最后一口红酒饮尽,灼热的酒精渐渐地让他的神经和眸光一同烧断,他笑嘻嘻地,很不绅士地去捞神父的腰。
他看中这截细的好像随时要断掉的腰很久了。
阮夭和这种人高马大的家伙相比还是要灵巧很多,一转身就躲掉了他狎昵的手。
神父端庄秀丽的脸蛋立刻结了一层霜,他抿了抿水红色的唇,却忽略了上面还要舔舐纸杯蛋糕时残留的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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