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他真的希望有面镜子能够长在身上。
楚砚冬身后的男人一边笑得抽气,一边调侃:“楚砚冬,没想到你这新娘子出场的方式还挺别具一格啊。哪有人结婚现场一见面就伸手要握手,还说什么‘你好,请多指教’,这是要搞什么商业会谈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仅如此……
他擦擦眼尾快要笑出的眼泪:“她还差点扒掉你的裤子。”
这么丢脸的事情能被他说得如此自然,时景苏脸上一热,藏在裙摆下的脚趾都能尴尬得抠出一座城堡。
楚砚冬才收回审视的目光,看向已经走到他身侧的男人。
男人眼睛狭长迷人,左眼角下面缀着一颗美人痣。
他单手插着兜,姿势很随意悠闲,穿着一身精致笔挺的西装,不笑的时候也像是在笑,好像天生嘴角自然上翘,一副很是会招桃花的长相,与时时刻刻冷着一张脸的楚砚冬形成鲜明对比。
时景苏原本的紧张慌乱,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被那惹眼的桃花痣冲散了。
路容,又被读者亲切的称之为“鹿茸”,配角栏里的名字排在“他”的后面,但却是男主身边真真正正的好兄弟,好跟班。
可恶,既然他是一个炮灰,为什么要比重要角色的排名还要靠前。
“仇富”的心理让时景苏一时哀伤过度,看着路容时的表情一不小心用力过猛。
“哇哦。”
路容摸摸自己的下巴,嘴里没个正经,只以为他的玩笑话可能有点过火了。
“新娘子好像发火了,她居然在瞪我耶。不过就算是瞪我的样子,也很好看。这就是美女的优势吗?”
楚砚冬眉梢轻扬,冷嗤一声,说出今天照面以来第一句话:“不会是你的哪个前女友吧?”
作为今天主角身边的伴郎先生,路容觉得这个笑话可一点不好笑,他是花花公子了一点没错,但楚砚冬的女人,他哪里敢碰。
楚砚冬却笑:“可我看她的表情,好像认识你。”
时景苏面上一窘,赶紧收回目光。
认识,必须认识。
原文里路容每次出场,作者就要花笔墨反复描写他的桃花痣,只要那颗痣不被点掉,化成灰他都能认识。
但是他怎么敢说自己其实是个穿越的人。
首先时爸时妈就要掐着他的脖子,让他把原来的时景苏还回来。
毕竟夺舍之仇,不共戴天。
时景苏心里冤啊。
如果可以让他直接穿回去,他能立即直播一个一口气吃十斤饭来。
现场的耽误时间有点久了,傅莎才想起摄影摄像怼着他们拍了半天,只拍到楚砚冬静默站立冷眼看着时景苏的画面。
这要是放在婚礼现场大屏幕上,现场的人都可以作证,绝对不是静止画面。
她小声提醒:“要接新娘子走可没那么简单,我们还有游戏没做呢。”
“对对对,”时妈也附和,“还有小游戏没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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