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滚的团身子在最前面跑着,黑绒绒的耳朵四肢几乎与暗区同色,只剩下肥肥的白毛屁股亮得发光。
跟在它后头的铭铭抬起手咬着指甲盖,拼命克制住想扑上去狠A一通的冲动。
他告诫自己:这是大佬的宠物,谁都不能动,动了就会断手(参考南波万作死名场面)。
那毛屁股颠到了影院大厅的售卖前台,啪叽啪叽绕了进去,扒住货架人立起来,小脑袋左右看看,最终挑了一包几乎快被霉菌装点成黑面包的过期绵蛋糕。
估计也正是因为它过期了,才没有被其他幸存者搜刮走,得以留存到现在。
元滚抬起爪爪打算拍掉上头的灰,却被挡住了。
“我来。”
阮焰先是拿湿巾纸给它擦完爪爪和脚掌,然后才去擦绵蛋糕的包装,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里头的蛋糕随着他的动作,竟然慢慢恢复成了原先蓬松的金黄色。
看起来非常好吃的亚子。
元滚咕咚一声咽了咽口水。
阮焰把剩下的蛋糕用相同的方法进行了二次加工。
到了装袋的时候,铭铭热情满满地冲上前:“我来我来!”
他一边装,一边偷藏了一个蛋糕塞进自己裤兜里。
手法很快,神不知鬼不觉。
事实上,也没人注意他。
等到铭铭起身的时候,阮焰几人早已经不在了身边。
电影院里很黑,影影绰绰的似乎有几个晃动的脑瓜子在朝这边靠近。
铭铭胆子小,拖着蛋糕袋一路狂奔到影厅外头。
“等等我!”
铭铭把袋子甩到肩膀上,从裤兜里摸出偷藏的那个蛋糕,咬开真空袋,一边吃一边追他们。
回到大厦。
南波万正在指使军汉们架锅烧水。
被留下来当人质的二四五六背靠背捆在一起,已经开始互相交代遗言了。
南波万看到出现在大厅里的阮焰等人,抬抬手示意军汉们停下。
“找到了,一袋绵蛋糕。”铭铭含着食物口齿不清地汇报道:“帮你提前试过毒了,好吃!”他举起大拇指,满脸都是高兴。
南波万伸手接过,从里头拿出一个,撕开包装袋,看了看蛋糕体积,直接整个塞进嘴里。
粗略嚼了嚼,皱眉:“味道怪怪的?”
铭铭弯了弯大拇指,复读机一样赞道:“好吃!好吃!好吃!”
南波万囫囵吞下,嫌弃地挥挥手,示意军汉们可以去吃了。
元滚跑上前,一爪下去割断了二四五六身上的麻绳。
南波万瞥眼看到,也没喝止它。
男人虽然自负,却说话算话。行事作风比起另外两个神经病,要光明磊落一点。当然,这是在他爱上阮焰之前。
元滚姑且称他现在为狂犬病潜伏期。
比起其他兄弟,光头军汉吃东西要秀气点,不论吃什么,必定遵循三步骤——扭一扭、舔一舔,再泡一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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