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宵回头,看向的第一个人是秦双琪。
秦双琪立即伏下身,双手合十,对他拜托拜托,藏在书本后面装死。
这位姐也是位不可多得的学渣。
阮宵将粉笔攥进掌心,抿了抿唇,又将目光移向班级角落,将全部希望都寄托于坐在那儿的少年。
众人随着阮宵的目光,齐刷刷看向角落。
周牧野微微侧着身,一手撑额,一手放在桌子下,低敛眼睑,一看就知道在上课玩手机。
窗台边光线较为明亮。他穿着那件白色兼淡紫条纹的运动校服,背景是大片金黄色的悬铃木,整个人松懈地靠坐在那儿,身材高大,曲着一条长腿踩在桌下横杆上,膝盖超过了课桌肚边缘。
垂着长睫时,神色寡淡,浑身透着股猫柳春眠的慵懒劲儿。
周牧野很快察觉到了什么,懒懒地撩起眼皮,看到讲台上的阮宵,视线未作停留,再次淡淡垂下,继续玩手机。
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同学们再次看向阮宵,眼底耻笑的意思很明显,笑他的不自量力。
周牧野讨厌他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上讲台帮他做题?
这时,就见阮宵黑白分明的眼底有什么颤动一下,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显出可怜又可爱的表情,开口时,声音软软的,又有点像风中韧草,有些颤:“阿野……”
周牧野眼睛轻眨一下,再次抬起,对上阮宵无助的目光。
几乎是同时,全班寂静。
无论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他们眼睛发直地看着阮宵,只觉心口猛地中了一箭。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阮宵。
阮宵是个傻子,平时呈现出来的状态明显跟周围人不一样,眼神大多时候呆滞,毫无灵性,除了情绪激动的时候会像个正常人,其他时候就是个木头美人,白瞎了一副绝色皮相。
可现在的阮宵,不过是皱了皱眉,漂亮的眼里带上点情绪,就仿佛木头美人被吹了口气活了过来一般,带给人极强的震撼,难以移开目光。
一时间,大家都看痴了,几乎忘了这人就是他们平日里最轻贱的傻子。
阮宵没关注其他人的反应,他仅是被周牧野薄凉的眼神扫过,脸就莫名发烫。
捏了捏粉笔,小声请求:“你帮帮我。”
周牧野这才放下手机,纡尊降贵般地起身,不疾不徐来到黑板前,一手抄兜,自己从笔盒里拎了根崭新白色粉笔,开始在黑板上流畅地书写。
他连背影都散发出“这种小题也要本少爷动手”的傲慢和不屑,但是却没有不耐,一步一步写得很工整。
写到一半,嫌一旁的阮宵挡道,还用身侧轻轻抵了他一下。
阮宵连连后退两步,脸微微红着站在一旁。
周牧野写完后,扔了粉笔,抬着手捻了捻指尖粉末,问阮宵:“看懂了吗?”
班里早就闹哄哄地议论开了,连数学老师拍桌子都控制不住。
同学们实在是太惊讶了,从入学到现在,快三年了,他们都没见周牧野给过阮宵好脸色,更别说周牧野现在心平气和地问阮宵看懂了吗,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特意为阮宵一个人解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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