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十七岁少年,性格原本就内向,到了云江,无论是新家还是新学校,都让他格格不入,变得愈发沉默寡言。
宋春梅是农村出身的淳朴妇女,和儿子多年分离,母子早就很生分,来家里一个多月,连句妈都没叫过。她生怕自己这个妈做得不好,让儿子更加不开心,因而在陆宁面前很是小心翼翼。
至于宋春梅的现任丈夫方志刚,还从来没当过爹,性格忠厚甚至堪称愚钝的汉子,更是不知如何与这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继子相处。
两人说话时,一白一黑两张脸,写着相同的局促。
陆宁能感觉这个九十年代的小陆宁,对自己母亲和继父,其实并不排斥,也能感觉母亲和继父对他的好。只是不习惯新环境,加上性格使然,不知如何与陌生的他们相处,因而就变成了同一屋檐下,这别扭的相处模式。
而现在的陆宁是谁?自小是个孤儿,寄人篱下多年,虽然舅舅姑母都是好人,但毕竟只是普通工薪家庭,多养一个孩子,就是多一个负担,心中对他这个拖油瓶,要说没半点抱怨,那肯定是假的。到了能住校的年龄,他是能住在学校就住在学校,就连周末和假期,也常以在学校学习的借口赖在宿舍。
因而他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让自己成为一个长辈放心且喜欢的孩子。
加之,这桌上的饭菜,实在是香得令人食指大动,让他莫名感受到一股缺失多年的家庭温情。
他弯唇朝亲妈继父一笑,边起身往桌边走,边道:“好香啊!是有点饿了。”
宋春梅见状松了口气,赶紧替儿子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放在他面前。
陆宁拿起筷子,见这对夫妇还站在桌边,随口道:“妈方叔,你们也吃啊!”
宋春梅和方志刚受宠若惊般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嗯,我们也吃。”
宋春梅盛了饭坐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陆宁碗中,道:“宁宁,你看妈烧的这个肉,好不好吃?”
陆宁毫不客气地夹起这块肥瘦均匀色泽红亮的五花肉,放入口中,也不知是这个年代的猪肉肉质更天然,还是他这个便宜亲妈的手艺太好,这肉肥而不腻,鲜香软糯,微微带着一点甜味,入口即化。
陆宁自己赚钱后,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依然觉得这是自己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太好吃了!”
宋春梅闻言大喜,又连忙为他夹了好几筷子菜,方志刚不甘示弱,拿来一个小碗,给他盛好一碗鸡汤。
陆宁看着自己碗中堆成小山的菜,心中只觉温暖熨帖,又不免有些好笑:“你们自己吃,不用管我。”
宋春梅用她淳朴的智慧和感情,感觉到儿子正在朝自己打开心扉,眼眶有些发酸,笑着点点头道:“好好好。”
陆宁吃了几口饭,忽然又想到先前让自己受到巨大冲击的少年周家遇,想了想,状似随口问:“妈,刚那周家遇是干吗的?”
儿子难得主动找自己说话,宋春梅自然是要对他打开话匣子:“你说家遇啊,他家就跟我们隔了两道门,比你大了不到两岁。这孩子命挺苦的,他妈早几年跟个香港老板跑了,他爸原本是厂里的技工,这几年厂里不是减员么,前年厂内待业之后,说是去越南淘金,但一去没了音讯,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里就剩家遇和两个老人家,去年年初家遇他爷得了癌,一年大半住在医院,那钱花得跟水似的。家遇看着挺浑,其实是懂事的一孩子,去年上完高二,就出来赚钱了。现在好像跟着个大老板混,爷爷医药费都是他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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