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卿默默听着两人的聊天,觉得这条路好像有点漫长,尤其是在时雨下车之后,安静的气氛让空气都变得黏滞起来。
好在是路上没有再堵车。
终于熬到了目的地,她推开车门的动作都难掩急迫。
“瑞女士。”刚走出一步,车窗突然降下来,陈景迟侧过头,声音故意顿了顿,染着点散漫的笑意。
但眼神是平淡无澜的。
七年,应该足以让一个相识不久又从未联系的人消失在记忆里。
谭卿摸不透他的意思,垂眸思索了几秒,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一百的现金,从车窗丢进了副驾驶座。
或许是她的动作过于轻浮。
男人眉头似乎轻蹙了一下,但很快又展开,一双桃花眼微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国内物价还没这么高。”
“小费,不用找了。”
她说完,没有半点停顿,转身走进小区。
陈景迟的车还停在那,熄了火。
窗外路灯的光线倾洒进来,静谧又冷清。
他看着副驾驶座上崭新的人民币,在这一刻,突然有了一种真真切切的溃败和无力感。
她好像以一种最温和的方式,划清了他们之间的界线。
作者有话说:
《陈狗日记》:找老婆的第n天,西北风2-3级,气温14℃,深夜拉了一个长得很像谭卿的国际友人,还大方地给了我一百块小费,英语口语不太标准,中文倒是说得挺好的。
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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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书玥第一次遇见唐寻,是在一个夜晚的巷口。
飘着雨,路灯昏黄,照亮不远处那个将人踹翻在地的少年,面容清隽、干净,眼神却冰冷又狠厉。
她悄声拍下照片,报了警。
后来开学报到那天,少年姗姗来迟,环顾一圈,走到全班唯一一个空位旁,和她商量:“同学,换个位置可以吗,我习惯坐里面。”
她低着头,安静挪了座位。
众人都说唐寻是个不能惹的疯子,同情温书玥摊上这么个同桌。
但只有她知道,少年会在路边把受伤的小狗抱回家,会每次去接水时,捎上她的杯子还有在她不开心时,抽屉里出现的各种糖果。
他撑着下巴,温柔又散漫地逗她:“温书玥,笑一个,晚上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行吗?”
文案二:
温书玥以为他根本不记得那晚巷口的事。
直到在少年校服口袋里,翻出一个钥匙扣,挂件上刻着她的名字。
她心慌了一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那晚是你报的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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