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前世的简宝华也只爱这一小段路,后面的笔墨纸砚或者是破旧的铜钱与瓷瓶,便不是她的喜好了。
简琦不爱琉璃制品,却耐心地陪着简宝华,只是今日里简宝华对着谢琉璃制品看得格外快。
“怎么了?”
“前些日子,江宁世子带我去了一个好地方。”简宝华担心让商户或者是往来之人听到不好,就招手让简琦附耳,“姑母,你不知道,这里的琉璃制品许多都是那里来的呢。”
孩童软软糯糯的尾音拉得很长,简琦却道:“江宁世子?”她十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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