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也并不是流氓,我只是克制地在信里表达了好感,也专门买了粉色的信封,那样比较郑重和浪漫。
我趁放学时,把粉红的情书丢进了边良的书包。
当晚我有点后悔,哎呀,就是单纯有点喜欢,一时冲动把情书给他了,万一他要和我谈恋爱怎么办?那是不是还太早了,还会影响学习。说起来,谈恋爱到底是怎么样的?
回首一看,自作多情一词贯穿我的一生。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辗转反侧一夜。第二天边良把粉色的情书递给我,以往语气总是比较温和,今天截然不同,仿佛是下雪天:“请你不要再给我写情书,不要再骚扰我。如果还有下次,我会告诉班主任。”
他用了“请”,很有礼貌。
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唐突了。之后我也尝试设身处地,如果我是一个直男,某一天,突然收到同桌的情书,而且这个同桌之前还一直傻乎乎看我,那可能是令人反胃。
当时,我赶紧把情书丢进课桌,慌乱地向他赔不是:“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我还没来得及感受一下人生第一次失恋——失去先于拥有,事情朝着更为不可控的方向发展起来。
中午,我习惯吃完饭在操场旁边的台阶晒晒太阳。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阳光很黯淡,一会又被云遮住,成了阴天,我便拍拍屁股回了班级。
这天气,就像在暗示我初中后半段生涯的模样。
我走在走廊上,就听见我们班传来大笑声。又错过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我紧赶慢赶往班级门口走,从后门走进去的时候,我看到班里一个男同学——记得长什么样,但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大家会喊他“an哥”,也许是勉,也许是免,但我不知道字怎么写的。
他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的东西很眼熟,粉红颜色。
是我写了一个礼拜的杰作,y lve lette
Sse!
我认得,所以我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好。这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被偷了,还被大庭广众之下念了。
又因为我本性懦弱,所以脑海里想的是谁来救救我,帮帮我吧。可惜没有神明出现。
他还在读,语气上扬,阴阳怪气:“我很喜欢这首阿多尼斯的小诗,分享给你~”
大家又捧场地哄堂大笑,好像台上在说很搞笑的事情。但明明那首诗很美。
“当我把眼睛沉入你的眼睛……”他开始念了。
我捏着手指站在教室的最后,背贴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黑板报。有后排的同学发现了我,却仍旧没有阻止讲台上眉飞色舞的勉哥。
我看到边良坐在座位上,在写作业。不是旁观者,也不是戏中人,他的神情,是彻彻底底的局外者。
然后听到后排的喧嚣声,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我的手指甲陷进肉里却不觉得疼,那个眼神令我难过又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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