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复杂,我一个人生活,比同龄人来的稳重,鲜少会像刚刚那样落荒而逃。原因不必细想,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自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在躲她。这是出于本能的逃避。
她喜欢我,我心知肚明。我不喜欢她,所以不希望自己的无心之举横生不必要的枝节,反倒好心办坏事。
那裴雁来呢?
我心头一紧,握住包带的手指忍不住都有些泛白。
他也在躲我?
但这个设想只在我脑海里停留了一瞬,旋即又被我一杆挥出去。
我多多少少也算看清冰山一角。这家伙是个心眼比蜂窝还多,城府比渤海还深的影帝,如果真觉得我做的过火,他没必要点破后还放任我的肆意妄为。
更何况……
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还不够格做扰动这池深潭的鱼。
期末考试考了三天,裴雁来一次都没出现。
最后一场结束,我心不在焉地晃出校门,随便一扫,却看到了倚在陌生车旁的我妈。
明艳又可爱,而我只部分遗传了她的硬件。
她今天穿着一身格外显曲线的毛衣裙,外面搭着一件中长款的砖红色呢子大衣,质感很好,在一群灰扑扑的家长里格外扎眼。
几十年如一日。我妈过了年三十八岁,但本质上仍旧是浪漫又天真的少女。
她全然不顾路人投过来的微妙眼神,热切地捧着我的脸,对着两颊就是一通狂亲,边亲还边念叨着什么小宝贝,小心肝之类的肉麻话,所过之处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她的怀抱陌生,我有些不适。我下意识想往后撤一步,但最后还是生生忍住这种条件反射,像在吞食最不喜欢的钙片一样,暗自囫囵消化下去。
我硬着头皮等她结束这半长不长的重逢tne,率先打开了车后座的门坐了进去。
上车之后的第一句,是我问她:“这次回来多久?”
我掐指算了算,竟然有十一个月没见过她了。
她似乎是想抽一根烟,但是车里没放,于是掏出了一粒草莓薄荷糖扔进嘴里,踩了油门:“我交了新男友,是本地人,我们相处得很不错。所以我大概率会留在这儿,”她顿了顿,像在思考:“很长一段时间。”
窗外,向后飞驰着后退的一盏盏路灯飞速从我视线中划过,明亮转瞬即逝。
我喉咙有些发涩,轻咳了两声也没觉着爽利:“哦。这车新买的?那你还回……回家住吗?”
妈的。
“家”这个字眼是谁他妈发明的,这样难以启齿,怎么叫人说得出口。
“你不知道吗?车半年之前我就买了。对了,我还想跟你商量呢。”她心情不错,还在哼着最近流行的新歌:“我和他说好要住在一起的。你也是都快成年的孩子了,需要自己的空间,我突然回去住你会不习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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