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雁来很快给了答案,他说,裴崇捅的。
“什么?”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告诉我,裴崇行事乖觉,而自己部分遗传了这人和高文馥的恶劣基因。
裴雁来早熟,致使裴崇带人回来乱来时从不避讳,最过分那次,是他喝大了,酒前酒后两个人的设定并不稀罕,他强拉裴雁来和某唱片女王一起“玩儿”。
裴雁来不听话,裴崇就随手甩开水果刀捅了他一刀。刀口没得很深,裴雁来拔出来的时候,血把半边校服都染透了。
闹剧的结尾是裴雁来被发配陵市,开始了长达至今的独居生活。
那时候裴雁来只有十三岁。
还没来及心疼,裴雁来又说:“他不比我舒服。”
我问,什么意思。
“我捅回去了,正当防卫。”
说完,他眼睛弯起来,笑了笑,这次是真的愉悦,我听得出来。
“……”
我想象力丰富,眼前立刻出现了十三岁的裴雁来。失血后看起来苍白,日后的俊美初见雏形。
恃美行凶……这个词太过贴切。
但我是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反手去摸他腹部的伤疤时,忍不住想,如果裴雁来那时候出事了,会怎么样?
但我明白,对既定事实做出的假设最没有意义,于是换了个角度。
如果未来某天,裴雁来出事了,我会怎么样?
对于我的小动作,他没制止,态度近乎纵容,“放心,我死了你也别想活。”
“……”
我总怀疑这人在我脑内装了监听。
“好。”我在他面前笨拙得一板一眼:“那过几天就去找个维纳斯花篮,我和你住进去,一辈子不出来。”
维纳斯花篮,偕老同穴的西洋版叫法,一对俪虾从幼时进入六放海绵纲的海绵动物里,汲取养分,繁衍生息,直到死。算是动物世界里唯一在生理上注定从一而终的童话物种。
“软脚蟹*。”裴雁来看着我,突然开口。
说的是粤语,腔调很正,就是听起来像在骂我。我后知后觉腾源国际上上个世纪末是在港城发家,这么一想,他祖籍是挺混杂的。
我很没出息。
就算是今天,我都觉得和裴雁来的这些日子像是偷来的,脚底踩不实,像穿着脚蹼走浅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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