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湛不知道醒着还是睡着,人明明闭着眼,力气却还是格外大,紧紧抱着他的腰不肯松开,还下意识将脑袋埋在他的后颈。
落在颈侧的呼吸平稳均匀,不像装的。林书雁轻轻掰开他的手,试图从豺狼手中脱逃,等他好不容易支开一只手,豺狼醒了。
睡眼惺忪的常湛立刻勾紧他的腰,将人带进自己怀中,问好:“早上好。”
林书雁回道:“唔,早上好。”
两人身子贴着身子紧拥在一起,导致某种清晨自然反应更加明显。林书雁有些受不了:“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常湛很无辜,那又不是他想的,正常的生理反应难道也不许有吗?
他乖乖起开一点,随后要去吻林书雁,也被推开。
讨吻被拒绝的常湛立刻炸毛:“你是不是后悔,不想对我负责了?”
“还能反悔?”林书雁一听乐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当然不行。”常湛问,“你干嘛不给我亲?”
林书雁哪儿知道谈恋爱原来这么腻歪,晚上亲晚早上起来还要亲。他十分不习惯,想起就有一阵酥麻感:“没刷牙别碰我。”
常湛转而求其次,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口。
啃完也不肯松,闹钟再次响起,是定的间隔五分钟的另一个。
林书雁随手关掉,不再纵容他:“我要起床。”
常湛:“亲我一下就松手。”
林书雁不肯,又挣不开:“快迟到了……”
常湛寻着昨晚在他颈侧留下的一点痕迹蹭上去,把原本淡下去的印记再次吮得水红,才满意地放他下床。
都忘了昨晚是怎么倒床上的,林书雁边找拖鞋边问:“你不用上班?”
自然是不用,以前常湛在他舅舅的公司呆过几天,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他找个事做,常湛觉得没意思,后来就不去了。
正好这一整年常山不在,没人管他,他乐得逍遥。
虽然常湛在舅舅的公司占股不多,但也勉强够他挥霍,加上每月常山打给他的钱和股票基金,还不至于沦落成社畜。
可常湛想了想答:“用啊。”
林书雁瞧了他一眼,感到意外,毕竟常湛每天闲得实在不像要上班的人。
吃过早饭,常湛开车送他去医院,林书雁怕被熟人撞见,让他把车停在了地铁旁的路口。
最近这段时间常湛出现在和西的频率实在太高,别的医生撞见还能糊弄过去,可连着被高伟呈撞见了两次,他实在没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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