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吃完一盒芋圆,心情好了很多,果然甜食让人快乐。
其间她妈打来电话,问她见到唐嘉乐没有,唐宁故意说没有,让她妈去找唐嘉乐麻烦,提醒他快点回来。
挂断电话才发现耳朵有些疼,屏幕上蹭了一片血迹。
她在后视镜上照了照,应该是刚才摘耳环的时候不小心划伤了。她痛感比常人弱,这点小伤并不算什么,平时只要不发炎就放任不管,但别人看来可能有些恐怖。
唐宁想了想,唐嘉乐该不会给她买药去了吧?她拿手机搜了一下,附近还真有家药店。
从小学开始,就不乏异性给她献殷情,唐宁司空见惯。但唐嘉乐不一样——小时候他的确因为她父母的缘故讨好过她,但一切终结四年前的暑假。
那天下着暴雨,他打着一把黑色的伞,却还是被淋得狼狈不堪。雨声太大,她甚至没能听清他之前说了些什么,只听到最后一句。
“我终于可以甩掉你了。”
这大概是唐嘉乐在她记忆里留下的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那时才意识到,唐嘉乐是讨厌她的。
仔细想想其实也算不上意外,唐嘉乐虽然名义上是她的堂哥,但家里人甚至整个世家圈子都清楚,他不过是她的“看门狗”。
这种角色似乎应该只存在于封建社会——古代皇室或者大户人家,从穷亲戚里挑选最优秀的那一个来陪自家孩子读书,说是“陪读”其实更像是仆从。
从她八岁开始,每一年的暑假,唐嘉乐都会被父母安排到她身边,看着她学习和画画。但那时候唐嘉乐也才十岁,长得白白净净,像个小姑娘,还没她个子高,怎么可能管得住她?
于是老师打骂落在他身上,父母责备也由他顶锅,唐嘉乐不止被她呼来喝去,还会被其他一起读书的纨绔子弟戏弄。
那时候她最常对他做的,就是扮鬼脸嘲笑他:“我又甩掉你了!”
完全没想到有一天,唐嘉乐会将这句话如数奉还给她,然后消失了四年。至少这一次重逢之前,唐宁都认定唐嘉乐是讨厌她的。
毕竟没有男人乐意给一个女人当狗,特别还是不喜欢的女人。
但此时此刻,唐宁看着丢在驾驶位上芋圆盒子,心思一动便收不回去了。她拔掉车钥匙下了车,寻着手机上的地址去找人。
快到药店的路口,唐宁果然看到了唐嘉乐。他靠在人行灯下抽烟,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凑在他身边操作手机,还时不时抬头询问他什么。末了,女孩将手机递给了唐嘉乐,躬身点头说了句什么,唐嘉乐摇了摇头,就将手机收回了口袋。
唐宁站在马路对面,安静的看完这一幕,扭头就往回走。
难怪半天不回来,原来在路上撩妹啊。这么顺利就要到了电话,看来是个高手呢。
也是,四年太久了,暑假太短了,谁知道唐嘉乐长成了什么样的人?也许他骨子里跟那群男人是一丘之貉,只是对她没兴趣罢了。
唐嘉乐回到停车场,唐宁还坐在车里吹空调,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他将袋子里的碘酒棉签递给她,唐宁瞥了一眼,没有丝毫感动,只是说道:“要是怕被我妈问责,你直接帮我处理吧。”
唐嘉乐没反驳她的说法,拿酒精湿巾擦干净手,就取出棉签帮她处理耳朵上的伤口。
“另一边。”
“右边没事。”
唐宁偏过头不想理他,却还是被唐嘉乐扶着后首,强行扳正脑袋检查了一下。
他手掌宽大有力,唐宁不得不侧身向他,才能配合他的姿势。唐宁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是不该有的暧昧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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