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阿姊喜欢逛街,燕云朝在黑暗中注视着她,语调欢快道,那我明天不走了,陪阿姊出去玩玩可好?
明恬悚然一惊,身上的困意消失了大半。
皇太子出宫是有公务在身的,可不能被朝朝搅合,万一到时候在官驿、或是别的地方惹出事来,那麻烦可就大了。
思及此,明恬转了个身,双臂一伸,环绕住了燕云朝的脖子。
我喜欢逛街?明恬心念微动,顺着燕云朝的话问了下去,那朝朝说说看,阿姊还喜欢什么?阿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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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燥意
阿姊是朝朝最喜欢的人。
燕云朝抱着明恬的身体, 目光痴迷道:阿姊喜欢看书,喜欢逛街,还喜欢骑马, 就是不喜欢朝朝。
说到后面,燕云朝语气低落一瞬, 很快又欢快起来:不过阿姊现在喜欢朝朝了,是吧。
明恬轻弯了弯唇角:是的。
同时她心中有些异样,只因燕云朝口中的这个阿姊, 跟她的喜好似乎还挺像的。
她的父亲是当朝大将军, 祖父年轻时也是从战场上摸爬滚打下来的武将,明恬自幼耳濡目染,自然没少骑射。
只是后来, 一朝风云变幻,明恬被迫入道观修行, 她再也没有机会触碰那些她曾经很喜欢的东西。
那个意气风发、活泼明媚的少女,再也回不来了。
燕云朝轻咬着她的唇角,兴奋道:朝朝以前做梦都不敢想有这么一天。
阿姊是他的了, 还成为他的妻子, 和他这么紧密。
明恬心想,看来他真的很喜欢他的阿姊。
可既然这么喜欢, 为什么还会把她这个替身当做珍宝呢?
朝朝, 明恬轻声唤道,若是你发现有人冒充阿姊, 骗取你的信任,你会怎么办呢?
燕云朝一怔, 面颊往后偏离一寸, 盯着明恬的眸中露出不解, 随后道:我会杀了她。
他亲昵地抚了抚明恬鬓角的碎发,语调幽幽道:阿姊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至宝,谁都不能胆大妄为,冒充阿姊。
他觉得阿姊肯定是想试探他的真心,于是愈发抱紧了明恬,小心翼翼地亲吻她轻颤的眼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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