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让我们可爱又乖巧的丽兹小老板……换张碟……”他捂住头,十分痛苦,像是被唐三藏念了八百遍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哪怕唱两只老虎或者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也好——”
“再这么下去,就算是我这种每天只想着和女人约会的家伙!也能把那首并盛校歌的歌词倒着背出来了啊?!”
自从捡到了会唱歌的天才小鸟毛球,爱丽丝就有事没事地会哼起那首据歌词查询结果显示为《并盛中学校歌》的歌曲。
起初大家都还觉得,挺可爱的。
毕竟小姑娘和小鸟并排站在一起唱歌的光景可不多见。
第一次听的时候千岁洋还专门拍了视频存在手机里,想着万一以后新来的小公主过生日,可以把这段视频导出来给她做个特辑啥的。
但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当一种原本不常见的现象连续两个星期都出现在你身边时,它的珍贵就会不复存在,甚至还会直线走低贬值。
“我很理解你。”草薙出云语气平静,柔软的擦拭布与玻璃摩擦发出细小的嘎吱声,落在千岁洋耳中也如同仙乐,“不过不会持续太久了。等把毛球伤好,放生之后她就不会唱了。”
“啊?”千岁洋愣了下,“原来还要放生的吗?”
上一秒还在抱怨爱丽丝的歌声烦人,下一秒青年又开始为她感到担忧:“小丽兹知道还要放生吗?她看起来已经准备长期养毛球了……”
“知道,刚捡到毛球的时候就和她说过——不过看起来她好像已经把这回事忘了,之后要提醒一下”草薙捏着杯脚转了转,弧形的光洁杯面映出他的面容,“况且鸟和猫狗又不一样,把笼子和窗户打开,它们很快就会自己飞出去的。”
千岁洋闻言撇了下嘴。他把自己翻了个面,却仍然趴在吧台上:“要和养了半个月的小动物分别,小丽兹会哭的吧?”
“当然会哭。不过分别也是人生的必修课之一,早点明白这个道理也没什么不好的。”
“……草薙哥你好严格。”
“就当你在夸我了。”
酒吧老板将最后一个高脚杯收入藏在吧台内侧的橱柜中,朝正在喂毛球吃面包虫的爱丽丝喊道:“丽兹,要去玩吗?”
一听到“出去玩”,爱丽丝立刻扭过头:“要!”
她又看了眼正吃得嘛嘛香的小鸟:“我可以带毛球一起去吗?”
“可以,不过你要自己拎着笼子哦。”
“嗯!”
“那去把外套穿上,我们就出去吧。”
“好耶!!”
爱丽丝快乐极了,仿佛只要能满足她出去玩的需求,她就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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