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一声牛角长鸣,决战正式打响。
两匹马启动,先是小跑,速度逐渐加快,马蹄踩踏盛夏原野的潮湿土壤,半人高的草丛波浪般分开,两名英勇的骑士去势如离弦之箭,一往无前锐不可挡。
布立吞部落尚武,男人们喜欢舞刀弄棒,女人爱慕雄壮的战士,武力值是评判人的最高准则之一。
此刻,观众被场上两位骑士的气势感染,禁不住热血沸腾。一部分人率先挥臂狂吼,其他人紧跟着响应,吆喝助威声响彻云霄。
萨缪尔双腿夹紧马肚子,一手操控缰绳,一手展开反握长矛,风驰电掣向前突进。疾风从身旁掠过,两侧的景物走马灯闪逝,场外的喧嚣纷纷钻入耳朵。
他不为所动,全部精神凝聚于前方越来越近越来越大的身影,将一切杂念摒之于脑外。
凡是身经百战的高手,必拥有一项重要特质,专注力。尽管萨缪尔妄自尊大,自信远胜沈泽,但当战斗来临,依然展现出高超的职业素养,不轻敌,不骄纵。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向沈泽透露亚瑟的防身器具“电磁甲”时已埋下伏笔,那玩意儿不能用兵器直接触碰,会被电。沈泽误以为对手是亚瑟,前几击必然放虚招,等电磁甲的电量耗尽后才动真格。而萨缪尔既然知道来者是虚招,便可抛却防御,径直进攻,打沈泽一个措手不及。
片刻工夫,双马到了十几米距离,沈泽模仿洛林·库塞尔惯用的姿势正手持矛,朝萨缪尔的胸口狠狠刺击。
萨缪尔摆出有恃无恐的架势,不躲不闪,挥矛扎沈泽的小腹。因为他在扮演亚瑟,亚瑟有电磁甲,不需要防守。
事前沈泽和宋鱼对练过,后者充当亚瑟。
信使执行任务,不能毛手毛脚莽撞上阵,两个人推演多次,制定一套战斗方案。
按照战术,冲锋时沈泽应当虚晃一枪拨马往外侧让开,交错而过后回马再战。如此三番五次,消耗电磁甲的能源。另外沈泽携带小铁块,可投掷亚瑟试探电磁甲是否失效。
沈泽同宋鱼练习时,萨缪尔在一旁观看,心里暗暗计算好破解的方法。
此刻,他认为沈泽必当使用事先确定的套路,于是也使出自己的套路。扎小腹是虚招,真正意图是趁错身的时候将长矛换手横扫——从兰斯洛特得来的灵感。
然而,电光火石之间,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
沈泽保持急冲的势头,不作丝毫变化,长矛无惧电磁甲,反而加快速度继续向前插。
萨缪尔措手不及,强大惯性下根本没办法躲避或招架,只得竭力挥矛,企图先一步刺中对方。
一则沈泽先出矛,二则沈泽正手握矛,比反手稍微长一截,高手对决,毫厘之差足以决定胜负。
砰,金铁交鸣,矛尖击破精钢板甲从萨缪尔的胸椎下刺入,深透腑脏,把脊椎打得粉碎,然后穿出去。
这超脱凡俗的力度来自于技能《跑得快》。
苦练《跑得快》之后,沈泽精通力量变换的奥秘,轻重缓急无不从心所欲,圆转自如。
长矛刺中敌人,他轻松化解反作用力,牢牢坐在马背上像焊住了一样。骏马倏然止步,同样,萨缪尔的坐骑也被强劲的力道阻拦,寸步难移。
两名骑士于飞驰撞击的一瞬间停滞,从极动转为极静,沈泽持长矛刺穿萨缪尔,两个人全都上半身挺得笔直,形成一幅凝固的画面。
萨缪尔大脑空白,一片茫然,震惊过度甚至忽略胸腹的巨痛。
这是怎么了?为什么?
只听沈泽说道:“这一枪为了珊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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