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水这动不动脸红心跳的少年,居然有个过目不忘的脑子!尤其对数字,心算能力强得夏淳这现代背过九九乘法表的灵魂都吃惊。
夏淳不信邪,刁钻地考过这孩子几次,发觉他是真的对算术很有天赋。怪不得王刘氏家里饭都吃不起了,还缩紧裤腰带送少年去私塾。夏淳跟着这母子俩吃了一个月酸咸鱼后,将身上唯一没被撸走的小金铃铛给了王刘氏。
“当了换肉吃吧。”虽然这铃铛值不了多少银子,但是她亲手设计的,跟少傅手腕上的铃铛是一对儿,夏淳等闲不想当的,“嘴里淡出个鸟来。”
王氏看着金铃铛有些不敢接。夏淳干脆将东西塞到王三水的手里,让他去镇上最大的典当行当。王三水犹豫了下接了。只是镇上没有典当行,要当东西,还得去县城。
夏淳不管他去哪儿当,只要求他去最大的典当行当。
“这链子是什么信物么?”王三水也不傻,小声地问夏淳,“你让我去最大的当铺,是想家里人若是见到这东西,来找你?”
夏淳看了他一眼,抱着一盆野果子一声不吭地吃。这野果子酸得很,王刘氏吃一口都要酸倒牙,夏淳却跟没味觉似的,抱着吃起来就不停。
王刘氏觉得奇怪,疑心夏淳这是不是怀上了。但救回夏淳那些时候她遭的那些罪又觉得不可能。身强力壮的妇人在水里泡一夜还高烧都留不住月份浅的孩子,何况夏淳这细胳膊细腿儿的。再来王刘氏看夏淳脸嫩,十六七岁的模样,下意识觉得夏淳就是个黄花闺女。
夏淳不知王刘氏心里嘀咕,她真的是馋得厉害,馋到梦中都在流口水。可能王家的日子太苦了,她现在是看什么东西都想吃。
与此同时,京城少傅在久寻不到人长达两个月夜不能寐之后,终于承认了一件事。他爱慕那个女人,他心悦她,他找她找得要发疯了!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少傅往日觉得这种话吐出口便酸涩可笑,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觉出其中苦涩难捱来。这混账不是最机灵不过的人么?都说祸害遗千年,她平常不是很会祸害他?怎地就这么栽了呢!
少傅心里恨夏淳大意,更恨害了夏淳出事的夏家人。
这段时日,少傅情绪颇有些暴戾。只是他惯来绷着脸,旁人只感觉到他的冷淡,没察觉少傅胸中的戾气。偏偏这夏玲铛不识趣儿,总是趁少傅去看龙凤胎之时往他的身上凑。少傅也是这才注意到夏玲铛的身上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味道。或者说,甚至比起夏淳的没有味道,她的体味儿还是少傅特别喜欢的那一种。
夏玲铛生的美,性子也娇。久居玉明轩,弄得温氏都听说了。以为这么知礼的长子留了个未出阁的姑娘在院里,是有些想法。在琢磨几日后,便自作主张私下里问了夏铃铛,可愿意给少傅做房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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