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贰是秦采桑生前送妻子的最后一件礼物,斥巨资研究出来,只为了照顾她。
老太太坐在照片对面,与那双眼睛对视良久,最后露出一个笑容,“你这家伙,总是操心太多,死了都不安分。”
吃完二分之一个千层,壹佰贰扶着主人去花园散步。
凌桑对这些争奇斗艳的花没什么兴趣,可秦采桑喜欢,只要一有空闲,就要拉着她去赏花,然后夸上一句“在我眼里你比花还要好看”,时间长了,她也就习惯有事没事来花园散散步,赏赏花,做个文雅人。
在花园里走走停停聊聊天,逛了有个把小时,凌桑有些困了,就让壹佰贰送她回房。
在大床上侧着身子躺好,她微微仰头,与床头柜上相框里的男人对望,“臭老头,你又欠了我一年生日礼物,以后记得补上。”
而后,她缓缓闭上眼。
再醒来,便回到了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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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简陋的饭桌上,稀饭已经盛好一大碗,盘子里有切成两半的咸鸭蛋,还有一根刚出锅的油条。凌大军倒了点酱油,让孙女配着油条吃。
凌桑贪婪地望着数十年不见的阿公,眼睛发酸,险些克制不住掉下眼泪。
是了,她家阿公就该是这样,满面红光,虎背熊腰,一点儿都不像个六十岁的老头,而不是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模样。
没注意到孙女异样的神情,凌大军只以为她又想旷课,等她吃完早饭便赶她去上学,他不指望小孙女跟大孙女一样考个名牌大学,能上个专科就行,好歹也算是大学生了。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读书怎么行。
重生回来的凌桑格外听话,也不跟阿公顶嘴,把碗收进洗碗池,漱了口,就跑上楼去拿书包。
时隔多年,她早就忘记自己是几班的,收拾书包的时候顺便翻开课本封面,才从封面那潦草狂放的字迹中知道,自己是三年(6)班的学生。
她的字一点儿都不像是女孩子写的。
现在是,将来也是,从来都没变过。
随手将桌上堆着的课本往包里塞,一本接一本,用了三年已经褪色的书包颇有些不堪重负,撑得鼓鼓囊囊。小心拉上拉链,再往肩上一甩,凌桑“哒哒哒”下楼上学去了。
幸亏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就三分钟的路程,到了学校再找找班级在哪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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