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顿了顿,心里突然一阵百感交集。
她低了低头。
其实这几年来,她一直都很不愿意回忆起高中时的事情——
再怎么努力的过程,有了那么个结局之后,好像都只显得曾经的自己傻得可怜一样。
现在猛地看到祁书南真挚到了极点的神情,时辰才猛地想起来,她的高中好像也没那么那么不堪。
看,起码还有个学妹告诉她,真的希望她可以开开心心。
祁书南似乎看出来了时辰在想什么,微微笑了笑,朝时辰走近了一步。
她抬起手,轻轻抱了抱时辰。
“学姐,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我真的特别崇拜你。”祁书南稍顿,“我本来是打算去明礼读高中的,但我初三来一中参观的时候听到了你的广播,一瞬间就喜欢上了你的声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你的那次广播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鼓舞,所以我毫不犹豫就选择来了一中,还申请加入了广播站。”
时辰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来话。
“学姐,你可能会觉得一中当时有很多人在嘲笑你不矜持,但其实……”祁书南笑了笑,“不知道多少人私下里羡慕你可以勇敢成那个样子。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毫无顾忌地去追求喜欢的人和事物的,但,起码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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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夸“勇敢”的时辰,这个时候却窝在房间里的椅子上,看着桌子上台灯下摆着的塑料袋,蓦然间手足无措。
她甚至一瞬间觉得好像没什么拆开看的勇气,低着头,咽了咽喉咙。
低着头,时辰深呼吸了一口气,伸出手打开了塑料袋的密封条。
她先看了看那沓铅笔画。
是一叠A4纸,用夹子夹在了一块板子上,最表面的那张A4纸上面没有画,但是是程初好看潇洒的字迹——
“我的流星。”
最下面是他抄上去的一句诗,“别情无处说,方寸是星河。”
然后落了程初的名字。
时辰在心里又把那句诗默念了一遍,抿了抿唇,翻开了第一页。
到底是铅笔画的,就算能看出来程初很用心的保存,依然有一些掉色的痕迹。
就连A4纸都没那么白了,依稀有些泛黄,好像还多了一些时间特有的滤镜。
铅笔画上画的是一个校服的女孩子,头发扎成了高高的马尾,正捧着一杯奶茶跟同伴有说有笑地往前走。
女孩子的脸没怎么着重画,但是寥寥几笔,却硬是画出来了她身上的神采飞扬。
高挑纤细的身材、已经开始发育的姣好美感,好像还能看出那么一点点叛逆少女的味道。
……
是她。
下面是程初的一行字。
“夏天快结束了,有个人跟我说,她很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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