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记者,我都快把这人忘了。
“陈燃啊,昨天你是不是去音乐节现场了?我问林文昊,他说是你去的”,电话那头问。
“是我去的,怎么了吗?”
“诶,我找你了解个情况啊”,他有点犹犹豫豫的,“昨晚舞台上告白的事,你知道吗?”
“啊?”我心想这个王记者怎么这么八卦,“不知道啊,我提前走了。”
“我就说嘛不能是你,也叫陈燃,你说巧不巧。”
“什么什么意思?”大事不妙。
“是这么回事,我们今天接到好多热线和爆料,都是音乐节的现场观众,说要帮着寻人”,他越说越激动,“我们网络版一听,说这可以带个话题啊,全城寻人这样的,走线上。”
然后絮絮叨叨地开始讲这个话题是做一件多么感人的善事,会引发怎么样的热度我后面基本没在听,满脑门开始冒汗。
“不是”,能不能好好做媒体,别走这种邪门歪道,“这不好吧,乱点鸳鸯谱,可能侵犯隐私了,而且这话题也没什么新闻价值啊。”
“咳,网友就爱看这个,咱们啊脑子得活一点。我是看跟你重名,才蛮问问你”,他解释,“再说,我们也有为市民服务的定位不是?”
“我这个市民不同意。”
第38章 告白
这通电话打了很久。
我和王记者用各种新闻伦理和实际案例驳斥对方,隔空辩论。
我:你们这是拿舆论裹挟人家(就是老子我)。
他:她可以选择不出现,又不是一定要找到。
我:你们也没有委托人(我不信小缪知道这件事)。
他:给我们打电话的每个热心观众都是委托人。
我:观众又不是当事人,算哪门子委托。当事人没授权,寻人就没依据。
他:你这还是做传统媒体的思路。实际上网上已经在自发寻人了,等热度上去了,还能质问网友当初没有征得当事人授权吗?
类似论调不一而足,1个小时过去了,谁也没被谁说服。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寻人活动,我不同意有毛线用?这是人家都市报的事情。
所以后来我也改变了策略,希望他能转达我的顾虑:当事人跟我重名,也可能对我生活产生影响。
当然没跟他说自己就是那个陈燃。
王记者讲得口干舌燥。他可能在单位,中间喝了好几次水,最后在电话里总结发言:“陈燃啊,我也不跟你辩了。你是没看到那个现场视频,要是看到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然后一个将近40岁的油腻大哥,不无动情地说,“很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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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绞尽脑汁辩驳他的每句话,直到最后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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