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品
刚来北大荒的时候,宋知音想的是,林柒柒能嫁给自己儿子绝对是上辈子修的福气。现在想的却是,那熊儿子定是积了八辈子大德,才能遇到这小可人。怪不得扯证那天那么着急,强势,直接用土匪的办法,强行就给盖章封印了。
和儿媳相处融洽,日子过的自是舒心,但儿子迟迟不回她心里又着急。尤其心里没底的是,赵青武若是回家发现自己不在,就他那脾气,会气疯的吧。
气疯就气疯吧,反正自己离开的时候,跟后院欢欢酿说她去北大荒找儿子,赵青武若回来找,就告诉他一声。隔着几千里呢,赵青武就算生气,也不能追过来凶她。
宋知音看看墙上钟表时间,林柒柒快下班了。她放下手里的活儿,给两个炉子加上一些煤块,将屋子烧的热乎乎的。
炉子着起来,上面烧的一壶水开了,将两屋的暖瓶灌满。
忽地,门开了。林柒柒拎着很多好吃的进来,一边关门一边使劲跺脚,弄掉鞋面上的雪。
“妈,又下雪了,这次的雪很大,到时候我们能在院子里堆一个大大的雪人。”
“柒柒冻坏了吧,快脱了棉袄到炉子跟前烤烤火。”
宋知音说着过来将林柒柒手上拎的东西接过去,看到有鸡有鱼的,眼睛猛地亮起来。
“你怎么买这么多好吃的啊?是小原儿今天要回来了么!”
林柒柒顺口一句:“不是啊,是我看下大雪了,就去供销社多买点回来。”
宋知音一脸失望,叹气的将吃的放到橱柜上。
“这混小子真是狠心,才结婚两天,就舍得扔下娇妻一走这么多天。不愧是爷俩,真是没有一处不像。想当年,我和你爸就是这样,结婚才三天,他就带着部队去打仗,等他回来的时候,我肚子都大了。”
林柒柒脱了棉袄,换了拖鞋,一脸好奇的过来八卦。
“妈,你当初一个读诗书上新学的大家小姐,却嫁给一个大头兵,后悔过么?”
宋知音很认真的摇头。
“我从没有一天后悔过。那时候我父亲病逝,母亲担心刻薄的嫂子打我主意,就安排下人护送去舅舅家落脚,结果路上遇到被打散的兵。他们土匪一样抢了我们,将护送我下人也打死了。要不是你爸给我救了,我早不在人世了。”
林柒柒觉得有意思:“妈,那我们还真是挺像呢。你和我爸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了。我当初也是因为一些原因落水,被小原儿救了。然后现在就成了他媳妇儿了。”
“这大概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吧。”
“嗯嗯,冥冥之中的缘分。”
婆媳俩聊天的时候,林柒柒已经手脚麻利的准备上晚饭了。
和面,擀面条,还做了四个菜。
“柒柒,你今天做的太多了。我们俩两顿都吃不完。不过也好,明早省事了。”
林柒柒但笑不语,趁宋知音不注意,偷偷去将酒给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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