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手鲜血,却如获新生。
不远处的小偷听到动静,出于「职业病」,目力极好的他看到了磨砂玻璃破洞里露出来的半张脸,嘴被胶带贴着,这是绑架啊。
他平时偷东西是没错,这种事他是不干的,再一看,那人露出了一双漂亮温婉的眼睛,正在呜呜呜地呼救。
他心一软,迈出去的脚折回来,跑过去把人救了。坐在警局喝上老警官珍藏的大红袍时,小偷还恍如梦中。
“小同志很不错,见义勇为解救人质,得给你颁奖!”
“厉害!”
“就缺你这种好市民!”
旁边坐着的警察不是给他竖大拇指就是直接夸他,小偷被夸得面红耳赤。谁能想到他一个贼还有今天?但是这感觉真不赖,听说还有奖金发。而且他救的是个明星,刚才明星的助理来了,说要给他五十万的感谢费。拿了这个钱他也不想当小偷了,回老家开个店美滋滋。
警察局外,知予的车短暂停靠,他很想进去看看牧云,最后却没有下车。
阎昆还在逃,他现在对谁示好就是害了谁。他身上的T恤被一重重汗湿又被体温烘干,浑身黏腻,后怕的情绪如附骨之疽,挥之不去。
回到酒店,他刚下车就在停车场见到了廉叔。
廉叔走近来,直入主题:“阎昆拿走了你朋友的手机,警方正在尝试追踪。少爷很快就到,你别太担心,先回房间洗个澡。”
路廉阅人无数,他自信不会看错知予的神态。这孩子剔除掉昏迷的三年时间,其实才经历了十九年人生。过去他柔和、包容、坚定,却少了一些少年人的锐气。这一刻,眼神中的锋锐刀光,才更像一个真正的少年人。
似乎是做好了大干一场的准备,他没有反对廉叔的安排。径直回房间洗澡换衣服,等路铖到时,他已经尽力调整好状态。
路铖没让其他人跟进来,独自推开了知予的房门。刚洗过澡的知予身上还带着清新的水气,脸上却没有一丝血色。
“我来晚了。”是他联系的警方协助,路上他已经知晓牧云获救的细节,“你做得很好,小知。”
知予几乎是小跑着到了他面前,他用力摇头,说:“哥,谢谢你。”
仰着头,知予有些贪恋地看着路铖。
在他最无措最害怕的时候,是他像智者一样指引他、帮助他,那么的沉稳和可靠。当靠近他身边,闻到他身上漫溢着若有似无的愈创木香,知予才知道香水和他的味道相差有多大。那让他安心的、感到温暖的味道,代表着他崇拜向往了十多年的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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