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夜深人静时,悄悄的潜进山寨的酒窖里在没个酒缸里都下了药,然后得意的溜回房间。
而她不知道,千子丞带着若雪和千子服和驻守在漠城郡的两千精兵正在慢慢往山上匍匐前行,剩下一千精兵则驻扎在山下接应。
第二天,莫晓依在房间里任由两个老妇给自己梳妆打扮,她说了,不要穿金戴银。
只要简单质朴些就好,其实,就是给她把鹅黄色的衣服换成了大红色。
头上那根束发的米色蝴蝶结飘带也换成了大红色,当然,少不了胭脂水粉一阵淡妆浓抹,然后盖上盖头。
她就只等着拜堂就好。
两个老妇出去后从外把门反锁了,她就坐在屋里,一下子掀开盖头。
嘟囔着嘴!
心想:这古代人真是麻烦!
结婚也得吃东西啊!
这从昨晚就不让吃东西,可把我饿死了!
公孙尽那个混蛋要是没办法在拜堂前把我带出去,我就自个儿想办法!
反正也没指望他们!
现在只希望时间过快点!
饿死我了!
终于。
等到了正午,两个老妇开了门,扶起她慢慢走出门。
“姑娘,啊不,应该叫夫人了,呵呵,大当家的就在大门口迎接你呢,看他那样子,以后定会是个好夫婿的。
姑娘真有福气。”
莫晓依瘪瘪嘴。
有福气让你家闺女嫁去!
这压寨夫人谁爱当谁当去!
若不是为了有点本钱做买卖我才不会牺牲自己的色相!
墨璃一身大红袍,头束红冠,依旧是那张美死人不偿命的脸,额头两边落下两缕青丝,妩媚却又不失英气。
站在大门口等着迎接他的新娘子,或许,从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认定了这个人是她此生的挚爱了吧!
“请新郎官稳拿新娘之手,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老妇将莫晓依的小手放到墨璃的手里,直到触碰到她手心的那一刻,他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她感触到他手心的温度时,才恍然忆起那日在树林里那个人那双很有安全感的大手。
墨璃牵着莫晓依掉头准备往正堂出发时,一个小厮慌慌张张的跑过来,面朝墨璃的背单膝下跪拱手拜会。
“大当家的,不好了,千子丞带着精兵两千攻上山来了,而且,千无敌带着兵往我国边关处噱武城五十里外驻扎,北宫一族最近又蠢蠢欲动,不知是何用意,主上请大当家回去。”
听了这些,他墨璃是明白了。
这分明就是想坏他的好事!
哼!
朱紫国!
公孙尽!
我这次定不会再放过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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