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是根本藏不住的。
人类在看到喜欢的事物时,瞳孔会放大。看到太过可爱的生物时,会自动变得激动、兴奋,会想冲上去咬一口。
会很在意很在意。
细想起来,其实在认识林曜没多久的时候,自己就情不自禁回想过她的样子,还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念她的名字。而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身体就控制不住地发情了。
刚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每次过去找林曜,她一看见自己,就会冲过来抱抱,而且眼睛绝对会一闪一闪地放射出爱意的光。
真的很明显。
对所爱之人的渴求,不论如何压抑,都是止不住的。
程望雪盯着从好友那里收到的婚礼请柬,不由得联想道。
过去曾经惊讶,为什么杨承梁和一个陌生人才认识一个月的时候,就能确定爱上对方了。现在她很明白,遇到了就是会着魔般无法控制,就算自己对林曜一开始那么别扭地抵触,最后也没控制住。
所以,好朋友和他的对象在认识一年左右的时候,就办完了相对繁琐的跨国结婚手续,连复杂的婚礼都全部组织好了,可能也不算太快。
不过可惜的是,婚礼在法国举办,日期刚好在林曜预产期的后面几天,看来是去不了了。
等他们度完蜜月,再找个时间当面祝福吧。
视线回到这张设计精美的请柬上。
虽然还挺漂亮的,不过杨承梁他们的品味还是有些过于花里胡哨。如果是她和林曜的结婚请柬,她想要的风格,是这样这样……至于细节上呢,要那样那样……
“你在看什么呀?”林曜从卧室里出来,打了个哈欠,在她身边坐下。最近程望雪的交接工作慢慢变少,她每天都会监督林曜要午睡。她看了看时间,今天大概睡了半个小时,虽然还是太短,但比以前好。
“我朋友的婚礼请柬。”程望雪扬起手中的东西。
“啊,恭喜他。不好意思,因为我,你不能去参加你最好朋友的婚礼了。”
程望雪连忙摇起头,表示陪在刚生产完的恋人和新生的婴儿身旁,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你觉得这个请柬的风格怎么样?”她问林曜。
“蛮好看的,特别精致。就是有点太花了。”
“我也觉得!”程望雪很高兴所爱之人和自己的品味类似,兴致勃勃地讨论起来:“我认为,这里少一点装饰比较好,那里的颜色也有点乱,我们——”
我们结婚的时候,我想选XX风格的,还有婚庆公司的话,我看了几家觉得比较好的……
采光良好的室内,初冬午后的暖阳,正照在林曜的脸上,程望雪盯着她看,笑笑,停止了话题。
她自己是已经偷偷期待地设想了很多婚礼的细节,她自己是早就想要和林曜一直在一起,
她渴望得到林曜终生相伴的许诺,希望与之缔结婚姻的契约。
这种企图朝朝暮暮、长相厮守的深切渴望,过去她从来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那她现在都想了这么多、这么远了,林曜是怎么想的呢?
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不都是林曜主动的吗?
可是最近,宝宝都快出生了,林曜都没说什么想让关系更进一步的话。
现在她要主动问林曜吗?
她肯定要问的。
可是要什么时候问、要怎么问呢?
因为求婚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在做好完全的准备之下,在绝对完美的时机,营造出最浪漫的氛围,才能问吧。
她是这么想的。其实就连戒指,她也看好了好几枚。想让林曜选一个最喜欢的,又怕毁了惊喜感;可是不告诉林曜的话,自己选怕选得没那么合意。
真是件困难的事情……
林曜……应该会同意和自己结婚的吧?
“你干嘛老是盯着我看?”
一不当心,在想事情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凝视了林曜很久。
虽然大概不管看多久,都看不够的。
“因为你实在太好看了,很想一直看着你。”这句话是真心的。
林曜听到,脸立刻红了,轻轻咬了一下嘴唇,露出羞涩的笑意。林曜胸膛里的心,正在怦怦怦地蹦蹦跳跳。就算已经在一起一段时间了,依然还会时不时地感受到心动的雀跃。
“谢谢……不过我脸上都长斑了,最近也变得非常臃肿。”
程望雪再仔细看看眼前的恋人。
客观来说,确实长斑了,也变胖了。毕竟怀了孩子,母体承受了那么多负累,要身形一点不变,几乎不可能的。
但是这种外貌的改变,丝毫不会影响她觉得林曜很好看。
如果能和林曜一辈子都在一起;如果渐渐地,林曜的脸上会有皱纹;林曜身上的皮肤会变得松弛;林曜乌黑的长发会变得灰白……人生不同阶段的林曜,经历不同变化的林曜,都是她会觉得好看的林曜。
因为爱她。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现在的程望雪也毫不怀疑地确信,就算她自己的脸上真的多出那道从前捏造出来的疤痕,林曜也会不变地爱她。
她轻吻她:“辛苦你了。可是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觉得你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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