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街道不如沪市那边的漂亮。”
羊城这边的街道,显得有几分破旧。
而那老太太年轻时候去的沪市,那街道铺着大理石砖,马路的两边种着法国梧桐。
看起来就极为赏心悦目。
那老太太这话一说,让本地的年轻人,忍不住瞪眼,“老太太,你没见过可别胡说,我们这羊城百货大楼,可是整个南方最大的大楼呢!”
“你说不如沪市?我怕不尽然。”
那老太太笑了笑,不与对方辩驳。
等走远了。
姜舒兰忍不住道,“您怎么不和对方说一下呀?您真的见过沪市的百货大楼。”
她相信以那老太太的见识,她是不会,也不屑说谎的。
那老太太笑了笑,一双眼睛里面透着几分智慧,“夏虫不可与冰语。”
“更何况,这些人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都是在羊城了,他们没见过更为繁华的场景,便会觉得自己所见即繁华。”
那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读过女子高中,后来更是考上大学。
她这辈子不说是饱读诗书,但是比一般人来说,还是有文化的。
所以,那老太太这一番话,让大家都跟着惊讶了。
连带一位中年男人也跟着感慨起来,“老太太,你这是读过书吧!”
不是读书人,说不出这种有韵味的话。
也不会有这般见地,哪怕是自己是对的,也不与人争辩。
那老太太不认识对方,只是点了点头,便准备离开。
那中年男人却跟着上来,“老太太,你说的沪市百货大楼我去过。”
这下,那老太太也来了兴趣,“哦?”
“是不是大理石铺街道,法国梧桐环绕,西式建筑耸立,人来人往。”
见她能准确说出沪市百货大楼的外面情景,那中年男人忍不住点头,“确实是这样,我几年前去那边学习的时候,看到的那一幕和您说的一模一样。”
接着,他朝着之前反驳的年轻人道,“小王,你还年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老太太有句话确实没说错,人家沪市百货大楼,确实比我们漂亮。”
先前那个叫小王的年轻人,顿时面红耳赤,“经理,我知道了。”
原来,这位中年男人则是羊城市百货大楼的门市部经理。
这一声经理喊的,姜舒兰他们都跟着惊讶了。
门市部经理道,“老太太,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就让小王带你们去里面逛一逛,有他在,保管没人敢坑你们。”
他们这个地方,排外的很。
对于外地口音,多少有点宰人。
这——
那老太太下意识地和姜舒兰他们对视,这不就是瞌睡来了,送了枕头?
姜舒兰他们对羊城的百货大楼,可不就是不熟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