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之一。
她的成就,也无人能比。
这就是黎丽梅,一个让所有女人,男人都尊敬的女性。
黎丽梅弯了弯唇,她喃喃道,“舒兰姐姐——”
舒兰姐姐,是她的贵人,也是她的亲人。
姜舒兰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黎丽梅的头发像极了她本人性格,乌黑亮丽,发量极厚。
“好了,钱的事情解决了,先想想怎么把春妮姐送去卫生室检查。”
这才是正经的事情。
黎丽梅一听,抹了抹眼,然后看向一旁坐着的春妮,应该说她有些坐不住了,大半的身体靠在躺椅上。
在姜舒兰和黎丽梅说话的时候,她有些昏昏欲睡。
更准确地说是想要昏迷,但是却强撑着一口气。
一看到这样的春妮,黎丽梅被唬了一跳,“春妮姐——”
“春妮姐——”
一连着喊了三声。
春妮才虚弱地嗳了一声,她的身体本来就在崩溃的边缘,先前闹的那一场离婚,几乎是耗干净了她所有的精气神。
这会,冷不丁平静了下来。
之前所有堆积的沉疴旧疾,一下子喷涌而出。
黎丽梅抬手摸了摸春妮的额头,烫,滚烫——
“春妮姐发烧了,我要送她去卫生室。”
黎丽梅下意识地看向姜舒兰,他们黎族内的只有赤脚大夫,真正的好大夫,则是部队的卫生室。
那边的大夫,据说都是读过医科大学的。
姜舒兰点头,“送到部队卫生室。”
黎丽梅感激地看了一眼,随即蹲下身子,就将春妮给背了起来。
别看她生得纤瘦,但是力气却比常人大上不少。
而春妮也是瘦的一把子骨头,黎丽梅背着她,几乎没有用太大力气。
当感受到身后人没丁点重量时。
黎丽梅抿了下唇,低低地骂了一句,“混蛋。”
整个苗家,不管是苗父和还是苗大伟,都是那种比较圆润的人,而——春妮,却瘦到没有八十斤。
可想而知,春妮在苗家干活有多重,伙食有多差。
姜舒兰愣了下,顺着黎丽梅的目光,看到春妮露在外面皮包骨一样的手腕时,她顿时也说不出话来了。
春妮的夫家,确实挺浑蛋的。
黎丽梅骂得对。
黎丽梅背人,姜舒兰开门,等一开门,舔着指头吮着鸡蛋糕甜味的招娣,顿时回头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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