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翼翼牵着心上人的手,一步步穿过朱雀大街往回走。
许多个日夜,当时两人路过的一切美景,那夜朱雀大街上璀璨如星河的花灯、摩肩擦踵跳着脚去勾灯谜的孩童、洁白幕离轻飘香味袭人的仕女美婢……甚至于那夜大明湖畔的垂柳与星光,都深深烙印在叶慕辰的脑海里。最后一切的一切,都随着那个小人儿的一颦一笑,勾勒出一幅最盛大的七夕夏宴图。
九年后,某夜叶慕辰独自在灯下读古卷,见到一句话“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他用指甲点住那一句,眼里带着怅惘的怀念的笑容,唇角微扬。
只叹当时已惘然。惟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注】那夜,叶慕辰牵着用法衣鹤氅裹住魂体的南广和殿下,一步三回头,沿着热闹的朱雀大街将市井里弄的繁华景象看了个够儿。
也亏得南广和第一次出宫见民间七夕节景象,丝毫瞧不出眼下由于自个儿的关系,已经禁严赶走了许多吞焰火耍大刀的江湖艺人。
他兴致勃勃地攀着叶慕辰的胳膊,手里提着一盏六角花灯,花灯上手绘着大隋朝第一位凤族皇后从神降到坐镇后宫的故事,是连片儿的。
风一吹,花灯六面的画卷就活了。
人物栩栩如生,就连那女子手执一枝娑婆沙华的笑颜都刻画的纤毫毕现。
南广和虽是男子,却也爱这些精巧玩意儿。十来年的深宫教养,令他对于这些彩绘衣饰颇有一些心得。
他手点着花灯上的娑婆沙华,笑吟吟对叶慕辰道,“这支娑婆沙华居然是鲜红色的。这手艺人估计见的娑婆沙华不多,不知道这种红色的花朵最是凶性,别号血娑婆。花朵赤色如血珠,像一串串血珠滴落,宫中从不种植这种颜色的娑婆沙华。”
叶慕辰也笑着低头看他。
“这种灯,民间叫做走马灯。贫寒人家哪有亲眼见过这种珍贵花木的,以为红色的便是好。今儿过节,讨个喜庆罢了。”
南广和转念一想,不由得取笑道:“那卖花灯的不知,难道小叶将军你也不知?分明是你看中了这执花女子美丽!”
……没有殿下你美!
叶慕辰偷偷地在心里加了一句。
但他面上惯常的冷淡,只是语气平和温柔了许多。
那低头温柔软语哄着南广和的模样,若是叫李罗张黎那帮混蛋见了,肯定要揉眼睛,大喊着见鬼了!
叶慕辰勾着南广和殿下的小手,一路走走停停,买了许多零碎小玩意儿。
到最后手里拿不下了,抱了满怀,只能用小指勾着南广和,一寸寸挪到了叶府门口。
叶府老太太仍在宫中赴宴,侯府门口只有个摇着蒲扇斜靠在门前石狮子上打盹的老仆。见叶慕辰领了个人回来,虽然瞧不见面目,从那鹤氅上却判断出是个非富即贵的客人。又见那鹤氅料子丝滑异常,比蚕丝还要轻薄,叫自家小少爷千娇万宠地领着。
七月里的天气,那老仆生生吓出了一身冷汗。忙不迭丢下蒲扇跑过来给两人见礼。
叶慕辰蹙眉。
祖母管家这些年,家中仆厮越发放肆了,一点儿规矩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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