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大元帝君又刻意磨磨蹭蹭,直将人擦出火了,这才大喜过望地钻了一通密林、漫山跑了一通马。
直到两人在马背上又胡闹了一个多时辰后,才将将进入青池城门。
素寡了三十载的老光棍,一朝开了荤,只恨不得常驻于这人体内,永不缴械。因此在南广和好不容易逃进城、提议马不停蹄赶往西京的时候,叶慕辰想也没想便一口拒了。“这几日你辛苦了,不如在此歇息一宿?朕也顺道找叶十查探一下驻军情况。”
南广和握着筷子的手不易察觉地抖了一下。“……你还没够?”
就连声音,都有些抖。
险些维持不住“国师”的清冷模样。
叶慕辰夹了一筷子新鲜野蒿给他,挑眉低声笑道:“怎地,国师竟怕了朕不成?”
“你……!”
南广和气结。
两人此刻坐在青池城镇中心最宽敞的一条长街上最繁华的一座酒楼内,二楼临街的包厢内放了四扇美人屏风,小轩窗半支,暖风习习地自外间吹来。南广和扬起脸的时候,长发便被风吹遮了眼。
叶慕辰起身,下意识想从怀中掏东西,却发现眼下他还是赤/膊,尴尬地笑了笑,低声凑到广和耳边道:“你且借我条发带。”
“作甚?”
南广和口中问着,却已从袖中掏出了一条赤金色发带,宽有三指许,疑惑道:“你连上衣都顾不得穿,倒要梳头?”
“替你挽发。”叶慕辰一手接了发带,咬了半截在口中,大手利索地挑起南广和长及委地的青丝,兀自喜滋滋道。“叶某是个武夫,是粗人,往常在军中便是赤/条条遛鸟也没甚干系!可是凤儿你不一样,你既是我老叶家的媳妇儿,便得金贵地好生养着。”
他想起十六岁那年,在大明湖畔意外撞见了落难的小殿下,于第一次察觉自个儿动心时,便心心念念替他的小殿下规划了长远的未来。
他那时便决定,要娇娇地养着他的殿下,室内点着夜明珠,床脚用紫檀木嵌着红蓝宝石,帘子得用珍珠,垂绦尾端系大朵的娑婆沙华。家里不用仆从,用侍女他怕殿下被人勾搭,用男仆他怕那些人都太腌臜。总之,谁都养不好他的小殿下。
只有他叶慕辰能。
——他的殿下如此金贵,便是用璀璨宝珠供养着,哦不,哪怕殿下要的是他的一颗心呢……他也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因此叶慕辰又喜滋滋地说道:“凤儿,你不知我念了你多少年……”
南广和反手去摸这人的手腕,察觉指尖下这人温热的脉搏跳动声,眼眸低垂。“我知道的。你说的,我都知道的。”
……甚至远比你自个儿知晓的,更多,更沉重。
两人在外时约好,彼此并不以真实身份示人,因此叶慕辰自称叶某,唤广和为凤儿。南广和嫌弃这个小名儿忒俗气,几经抗争无果,最后也随了他。但是于煌煌的日头底下,在这座人声鼎沸的酒楼中,耳中听得这个小名,居然无端有了红尘味。
仿若还是三百余年前,他老人家幻化为一名白衣仙人,与那名叫南冥的儿郎厮混于凡尘。那时两人都算的上叛逃——南冥逃离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南家,他逃离了三十三天暗无天日的海中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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