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七八条野狗撕扯四肢的剧痛是乜予最后的感受
本是两只同样黑色的眼珠,在鲜血四处溅满脸的时候,其中一只慢慢变成深灰色,另一只的眼角下多了一颗痣,整张脸哪里还看的出一点点关于安秀华的痕迹,这完完全全就是另外一张脸!
乜予一声没吭。
惩罚世界之所以是惩罚世界,同样,也是不允许使用任何道具的。
乜予看向天空,目光阴狠似是要把它穿个洞。
随后,在他脖子要被扯断时,他像是在笑话谁一样,低低地哼笑出声。
下一秒。
他闭上了眼睛。
那张脸,又变成了一个女孩的脸。
笑容依旧。
杨初成被人形闹钟小叫醒。
又到了选择任务的时候了。
说实话,对于第二个世界,她是觉得,遇到个鬼都比遇到乜予来得好,遇到鬼,眼睛一闭,心脏一停,就被吓死了,遇到乜予,那就不仅是视觉上遭殃,就连身体也逃不了,双重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谁能想到第二个世界,还是她亲自选的呢?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杨初成果断决定,选任务这种事,还是让人家专业的来做。至于她?靠边站就好。
然而,在世界主随机安排了之后,杨初成却懵了。
明明前两次都有剧情的传输,可这一次,她脑海里什么都没接收到,反而是手上凭空多出了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外壳覆盖着厚厚的灰尘。
杨初成把灰尘拍了拍,日记本的表面随之显露出来。
它的外壳是皮制的,呈祖母绿色,附着着不均匀的霉斑。
本子中间夹着一根红色的线,有一半截掉落在本子外。
打开日记本,一股淡淡的潮湿的味扑面而来。
每一片纸张都泛黄,表面褶皱,像是被火钳烫出的一个个波浪。
第一页的字,歪歪扭扭,就叁四排的字数,字里行间,稚气未脱。
日期,一九二零年五月叁日。
杨初成看了这个日期许久,联想到了什么似的,迅速将日记本往后翻。
“哗哗“的声音持续了一小会,
大概有几十页的样子。
日记的最后一篇,字迹和内容都与第一篇大相径庭。
字迹娟秀,笔墨流畅,光是随意扫一眼,就透露着满满的书卷气息,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写字的人产生遐想。
---或许是一个穿着小洋装,戴着珍珠耳饰和银手镯的千金小姐,闺中无聊时的消遣?
或许是一个纤纤细腰,一袭丝绸面料的旗袍,脖子上挂着一圈珍珠项链,烫着贴额的卷发的成熟女性,在小阁楼上,一笔一划,吐出的皆是心事。
不过,杨初成只对日期感兴趣。
文字的最后一排,落款,一九叁四年,七月。
果然,这个日记本记录的内容,是日记本的人小时候到长大后的事情。
在确认了这一点之后,杨初成拿着日记本,带着些仪式感的犹豫。
不过就叁四秒而已,她便翻回第一页,开始慢慢地读这本日记。
时间貌似过了很久。
第一页又重新变成最后一页,
杨初成没有把日记本合上。
她现在心情很复杂。
是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或许正是因为日记的主人和自己同名,且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才让杨初成觉得,她离日记本的主人很近,甚至于,对日记里的一个人物,都有几分不知从何而来的熟悉感。
从哪里说起呢
从时间来看,这是属于民国时期。
但从内容来看,这只是一个架空的民国时期。
日记的主人是一个孤儿,从她有记忆的时候,就在教堂里长大。
直到6岁,杨家把她领养了回去,给她取名为杨初成,从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虽说在教堂里的日子也很轻松,但是和当千金小姐相比,那是什么也算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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