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时,万亦萱给了他一封信。这信是张大猫写的。
但谁也想不到林学笔睡了十天之久。距离写信已经过去了七天,估计张元帅也差不多回来了。但小两口的东西,该给还是得给。这是情调。
林学笔和张元帅已经是整个研究院分院公认的一对。
毕竟100%的配对率,根本说不出半个不字来。
哪怕放出给全联邦,也没人敢说自己比林学笔更有资格和张元帅在一起。基因匹配就摆在这里,明明白白的。
林学笔收到信很是意外,毕竟这年头还有人,额大猫给他写信,实在是……有些浪漫。
待坐上出租车,林学笔就迫不及待地把信打开。
入目便是歪歪扭扭的文字,比小学生的字还要稚嫩,的确是熟悉的大猫体。
吾爱亲启:
虽想伴你,无奈俗事。
固以此书予你,只为告诉你。
我想你。
二十六个字浓缩起来就是:有事先走。
却非要写这么多废话。
而且大猫这家伙,明明写字又慢又丑,还非要给他来一封这种东西。
瞧见最后那三个字,林学笔嘴角就控制不住地上扬。
等大色猫回家就给它加烤鸡。加两只。
路过商业区,林学笔有些艳羡。
说起来,自他决定去基因优化就没好好逛过街了。外卖再发达,很多东西还是在店里吃才好吃。虽然他以前也没有好好逛过。
以前也没觉得有逛街的必要,但当他变成鱼尾,坐在轮椅各种不方便,就想起双腿的好处。
若他有腿就好了。
林学笔决定回家就好好研究一下变腿问题。
等坐着轮椅回到家,下午四点五十三分,又是一个准备点外卖的美好时间。
想着今晚要吃什么的林学笔乐呵呵打开门,面上的笑容顿时一僵。
只见本应空旷的屋里站着一位熟悉又陌生的男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