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摹名讳百遍抒胸臆褪秋衫一处撩人心
一大早起来,天色阴靡,屋子里昏暗暗的。
把衣服胡乱望身上一套,推开门,唐玉树就看到林瑯屋子里点着灯火。
径直往过走的时候,唐玉树瞥到院子中间的水池边缘上,留有白色的灰线痕迹——那是刚住在一起时,林瑯为了“划清界限”画下的标记。
唐玉树扬了扬嘴角,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推开了林瑯厢房的门。
本以为林瑯是已经睡醒了,才点起的油灯。结果却见他伏在案头上,头上的红绒球都没有解下——料想是昨夜里算账到很晚,不小心睡过去了。
唐玉树觉得自己有点笨——不会算账也目不识丁,才劳累林瑯成了这个样子。虽说是按劳分配各司其职,但唐玉树还是总下意识地,想帮林瑯扛起一切。
唐玉树觉得这是自己的惯性,并不是什么单独的,特别的情绪——毕竟以前对青秧也罢,对将军也罢,都是如此。
唐玉树听人说起过一个词,大约叫做“操劳命”——就是这样吧。
林瑯的侧脸透过油灯来看,仔细瞧着,便能看出点点极其细小的绒毛。皮肤又白又光滑的,有点像煮熟再剥了壳的鸡蛋——所以如果摸上去,也是一般的滑嫩细腻吧。
唐玉树思索着,又觉得自己太粗糙了。自己的双手肤色黝黑,指腹处还布满了老茧;撑开手指翻覆几回手掌,还可以看到一段当年挨刀子后,潦草缝合留下的疤——林瑯还说过它就像一条蜈蚣——林瑯怕虫子,应该也就很反感自己的这双手吧。
所以自己这双手,这辈子也拥有不起触碰他的资格。他这样精致好看的脸庞,应该是花良叙那种风姿的女孩子的,纤长手指,才碰的起的。
唐玉树从来都不是个会争取的人。
面对那些美好的遥不可及,就站在自己该站的位置上,默默笑着欣赏就可以——当然也不是别的意味,那种笑就是打心眼儿里的开心——若是林瑯有天真的跟花良叙成亲了,自己也一定会怀着祝福笑着看他们欢声笑语;因为他们是相配的。
就像将军是与万丈功勋是相配的。
所以或许有一日,林瑯也会腻了辛苦疲惫的“经营游戏”,背上行囊踏上高高的车架,跟自己道别,回到光芒万丈的金陵城里去。
就像将军终究会选择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荣耀。
唐玉树想过:如果是到那个时候,或许自己也会像以往一样,送他回到他想去的地方;至于自己,大不了再换个新的陈滩,苟且完往后的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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