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走到舞台后方,周慕帆将我的bass递给我,笑容比外头冬天的阳光还要温暖。
为什么这么神奇呢?那一秒,我忘记何思静等着看笑话的嘴脸,忘记底下还有那么多的观眾,忘记了所有的压力与紧张。
那一秒,我只想跟着他,尽自己的全力,演奏出最完美的节奏与指法,成为他能信赖的伙伴,有资格站在他身边的人。
所有的音箱设备设置完成,麦克风刺耳的声音响起,几乎在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周慕帆站在舞台正中央,朝着底下的同学打招呼。
「哈囉。」
他看似平静如常,握着麦克风的手却微微发颤,直到此时我才窥见他的紧张,他清了清喉咙。
「我们是热音社的社员,乐团slalens,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团员,首先是团长兼鼓手,二年3班的冠廷,吉他手二年3班大树,bass手一年12班祐嵐,还有我是主唱兼keybad,一年12班的周慕帆,大家好!」底下传来零散的欢呼及拍手声,周慕帆接着道:「我们要表演alvelfe〈热血的傻瓜〉,希望大家会喜欢。」
我回头,四个人的眼神在空中交错,各自点点头,鼓棒敲击声下一秒跟着响起,然后是吉他、bass,最后,键盘和明亮的歌声同时加入。
翻开第二十四页
把对世界的想像
涂鸦在课本上
脑海里的乌托邦
只要扬起帆就能到达
半夜零点零一分
昨天还是一事无成
突然有点恐慌
通往理想的路上
现实筑起高大的城墙
他们说
做不到吧不切实际的幻想
快醒醒吧看清楚社会的模样
小虾米要知道自己的力量
不要一个人犯傻
欸可是啊
这世界这么繽纷这么宽广
应该容得下我莽莽撞撞
背着吉他到处流浪
我会好好锻鍊肩膀
造出最顽固的盔甲
去承受梦想的重量
当个热血的傻瓜
我才不要
让后悔留成一条长长的尾巴
寧愿学唐吉軻德的疯狂
不去在意世俗眼光
白日梦编织出来的顏色
才是最精彩的极光
不如和我一起眺望
当个热血的傻瓜
如果这条路很漫长
记得一边流浪一边歌唱
抬头就看得见灿烂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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