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坟墓,是用来埋葬所爱的人的。——司汤达《红与黑》」
莫辞在三十七岁的时候再次来到了佛罗伦萨,他第一次来这里是十八岁,为了走进乌菲兹美术馆和皮蒂宫去欣赏那些文艺复兴时期精妙绝伦的艺术品,第二次是去拍那部《司汤达综合征》,毕竟那可是曾让司汤达患上这种病症的地方,至于这一次,好像找不到什么必须要来的理由,只是最近比较乏味,想写剧本也找不到什么灵感,索性出来走走全当散心。好吧,其实他还有个想去的地方,只不过比来佛罗伦萨更找不到理由,要是必须要找一个,大概就是年龄越大越爱回忆。
看吧,这个答案都说服不了他自己。
莫辞去酒庄定了红酒,然后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寂静被灯火辉煌划破,碎到每一个行走在路上的沉默的人的头顶,他走在和他们相同的路上,脱去名声斐然的外衣,好像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籍籍无名。
他想他应该找一个酒吧喝一杯的,说不定还会遇上一场艳遇,品尝一下异域风味,光是想想就充满了意大利式的浪漫。
可是还没等他找到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吧,就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对他讲中文,“莫辞,好久不见。”
他看着那个人愣了下神,然后摘掉自己的墨镜,对上那双蔚蓝的眼睛,语气悠悠,“是啊,好久不见。”
最后莫辞还是和墨洛温找了个酒吧去坐,毕竟这个点也只有这种地方能热闹几分,比那些高级餐厅冰冷的光线多了些人气。
“说实话,我没想到我们再见面会是在这里。”侍者送上酒之后,莫辞才开的口,“毕竟这里不是兰斯也不是平京。”
“我们是有缘分的,平京的咖啡厅外面,百花圣母大教堂的顶楼,艺术展的画前面。”他们巧遇过,有好几次,没有商量,偏偏遇见,异口同声。
“是有缘分啊,有缘分到不拿刻意为之解释都显得奇怪,可是偏偏又不是,那就只能拿命运之类的虚无缥缈不知真假的东西来寄托。”莫辞看着自己面前的那杯鸡尾酒,颜色很漂亮,从淡紫到橙黄再到金色,侍者说它叫“Alba tant”,如果要翻译成中文,就应该叫日出日落。
按照交流的技巧,墨洛温应该顺着莫辞的话往下聊的,很显然,过了十来年,当初的那些事情已经小的不能再小,你看无数的文学经典影视名作都告诉人们被时间洗刷的人啊,所有的一切都会冲淡,相爱的人不再爱,伤心的人不再痛,宿命的敌人无所谓,甚至还一笑泯恩仇,没有人会抓着过往的那些细小的事情拿出来谈,显得小气又不体面,而人往往随着年纪增长,最重要最在意的就是这两点。
可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总是少了些什么的,走了半辈子的少年也要有人问他一句你还记得你那些早已被自己丢弃的梦想吗,已经分道扬镳的男人女人也想知道他们究竟真的爱过吗,哪怕因此狼狈不堪,甚至透露出一种带着执念的丑态。
所以他开口,开辟了一个新的地方,“听到我说中文,你,会不会生气?”
莫辞听到这个问题似乎觉得有些奇怪,很快就笑起来,眼角有一点细微的纹路,却透露出成熟的韵味,像是那些越酿越纯的酒,依旧被岁月青睐留恋。“亲爱的蓝斯,如果你不介意我的自大,我觉得你当时这么做,只不过是因为你那个时候有些喜欢我而已。好吧,老实说我不觉得这是自大,毕竟你当时会答应一个导演选择去拍一部戏,这样听起来天马行空荒诞不经的事情,如果那位导演不是我,我想你也不会这么做。”
墨洛温听着他的自我夸耀与直接点明,看着他的云淡风轻姿态闲适,他这些年不是没有听过莫辞的消息,新的电影又得了什么奖,又捧红了哪个未曾崭露头角的新人,又和谁姿态亲密,又把谁揽在怀里,又吻上谁的唇,又和谁共枕。他依旧活得潇洒,和他未曾遇见还有遇见以后一样。“是啊,我当时确实是喜欢你才会答应这件事,说真的,我其实是个严谨的人,那是唯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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