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讨价还价,言景则最终开出了写大字五十文一个字,帮人写整本的书,二十文钱一个字的价格。
这样一来,他写的《三字经》,就要二十二贯了!
此时用银两兑换铜钱的数目,是会因着银价有所变化的,但普遍一千多文,就能换一两银子,二十二贯就是二十二两银子。
这是要发!
当然,这些人并不让他写《三字经》,李秀才就拿出一本自己的诗集,请他誊抄一遍,又有人拿出自己写的策论,让他誊抄。
这次来的五个秀才,每个人都有想让他写的东西,顺便也让他写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话。
言景则提笔就写,先写李秀才的。
一边写,言景则还一边问其他人:“你们可要换种字体?”听这些人的说法,是要拿着这些东西去送礼,去请教别人的,大家都送一样的,会不会不太好?
“你别分心。”李秀才道,说完才发现言景则哪怕在说话,写的字依然非常好,还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让人羡慕!
此时乡试考举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题目较多以外,跟大家写字较慢也有关系。
大部分人不讲究写得好,写起来还是很快的,一个时辰能写两千字,但若要写得端正,一个时辰也就能写一千字。
可眼前这人呢?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就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赚钱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远超他们。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