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琛对所有见到的东西都感到新奇, 就连小摊上的米酒也是。一个个白色的小碗里都装满了浅绿色的液体, 飘着三色堇王宫特贡的绿米才有的香味, 酒香甜而不腻。他想尝尝,只是不清楚永夜城收不收现世的金币。
“如果我是你, 我不会买这个酒。”
亚琛被他耳边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 他转过头去——有个黑发碧眼的青年站在他身侧, 眉心是三色堇的标记。青年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整个幽暗的永夜城、车水马龙的喧哗街道都沦为背景, 不及他风采的十分之一。
“这是永夜城的特产——百鬼酿,能让亡灵的魂体更凝固,对人类没好处也没坏处。”青年把视线转回摊位上,话语停顿了下,继续道:“不过唯有白骨制作的器皿,才能盛放百鬼酿。”
亚琛再定睛朝小白碗看去,才发现那是人类的头骨做成的。他眼皮一跳,对这米酒再也没有兴趣了。
他自然认得这个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青年。
就在不久前的婚礼上,他还挽着安吉拉,把安吉拉交到永夜骑士团团长阿诺德的手上。
亚琛却在他的身上感到莫名的熟悉,他脱口而出,“我们之前是在哪里见过吗?”
青年把视线从百鬼酿上移开,不意外道:“回亚琛王子殿下。在帝都,那家小酒馆里。”
被叫破身份,亚琛并不惊讶。对方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边,实力至少高他个大境界,不管对方是巫妖,还是圣阶,收集三色堇王族主要成员的资料都不是难事,更何况青年眉心的印记……
可他近些年根本没有回过帝都,最近一次去酒馆还是与路易·芬格一起的。亚琛正要把记忆回溯到更久远的过去,突然,他福至心灵,不可思议道:“你本体是占星玩偶?”
“是。也不是。”青年从容道:“忘了与殿下介绍。我是艾斯·诺依曼,出身威斯特法伦行省的诺依曼家族。”
亚琛终于明白来人是谁了。
艾斯·诺依曼这个名字,在西莉亚王后的日记里曾多次提及,对于西莉亚王后的那些猜测他原本还半信半疑,直到现在,他看到青年眉心的三色堇印记,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艾斯·诺依曼是红玫瑰夫人与他父王的儿子。
亚琛神色复杂,问道:“这么说,你原本该是我的二王兄?”
红玫瑰夫人与路德维希四世陛下认识在先,艾斯也要比他大上数月。如果艾斯在王宫长大,排行的确会在他之前。
其实在艾斯突破圣阶以后,他可以去掉眉心的三色堇标记,但他身上的血脉不会改变,他使用的也还是三色堇斗气,他也就不再欲盖弥彰地去掉这个标记。这是他的来历,他无需否认。
“不。我可不是王子。”艾斯笑得狡黠。
他承认他的来历,可不意味着他认可他王族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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