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呢?杀她,和杀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为什么?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
作者有话说:
小病娇杀过很多人,但他一直都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活着是什么感觉。
注:本章中出现的唱词出自《西厢记》
嘿嘿,猜猜看,交换身体的咒语是什么~
第14章 杜鹃啼血(七)
少女忽然不再挣扎,缓缓地闭上那双漂亮的黑眼睛。或许这双眼睛今后再也不会睁开。
死了吗?少女软软地倒下来,栽进他的怀中。
死了。真的死了?
伸出一根手指去探少女的鼻息。没有。哦对了,他没有知觉,是感受不到鼻息的。在李思念的身体里待久了,居然会产生他能通过鼻息来判断人生死的错觉。
在此之前,敬长生并不需要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死。因为只要他动手,必死无疑。破开肚皮,内脏混着血水咕噜噜滚出来,或者直接捏爆脑袋。不可能存活,所以不需要判断。
掐死,多么温和友善的手段,还是第一次使用。至于为什么要这样杀死她,可能是那纤细的脖颈白得太过刺眼。他看不惯。
捏住李思念两边饱满的脸颊,抬起下巴,让她跟他对视。左看看,右看看,跟生前好像没什么变化。嘴唇依旧小巧嫣红,脸颊依旧饱满软弹,连秀气的眉毛都舒展开来。
现在的李思念就像是个任人摆弄的娃娃,敬长生想让她摆出什么造型就摆出什么造型。
很有趣。第一次获得这样完整的尸体。没有血迹,不脏。
他让李思念靠在自己的肩上,一只手环过她的身体,捉住她的一只手。虽然屋内只有几盏煤油灯,但清冷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屋里也变得敞亮。能看清少女小巧的手。
对比。李思念的手就比他小很多,但是没他白,李思念的手泛着血液的粉。之前还在她身体里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出来。
然后还有头发,光滑如绸缎。顺着头顶从上往下,敬长生的手落在了李思念的眼窝处。这里有他喜欢的那双黑眼睛。
要不挖出来吧。
一只手捧着她的脸,拇指指腹摩挲紧闭的眼睛,似乎下一刻就会戳进去。可就在这时,敬长生犯了难。
如果把那双漂亮的黑眼睛挖出来,那眼皮失去眼球的支撑一定会凹陷下去。想象了一下那时李思念的模样,好丑,好可惜。可是他喜欢这具身体,不想丢。
所以,是该为了得到那双眼睛而破坏她的美丽,还是为了保护她的美丽而舍弃那双眼睛呢?
想不明白。
实在想不出来,你可以问我啊。
这是李思念之前说过的话。
你说,我该不该挖掉你的眼睛?敬长生真的照她所说,开口询问,我很喜欢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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