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男人这么紧张,似乎身体绷紧了,难不成还真以为旺仔是狼?
狂歌微微侧头与他拉开点距离:“我没怕,这条哈士奇挺热情的。”
为了凸显自己的热情,旺仔朝着军长大佬可劲儿摇晃自己的尾巴,还扬高了头,两只眼睛深情无比的望着军长大佬。
可段骁对旺仔殷勤视而不见,他全部心神都在怀里的小姑娘身上。
他盯着小姑娘泛着红意的小耳朵,以及她娇羞的眉眼,强忍着伸手去摸摸她耳朵的冲动。
“这狗大概是走迷了,我们走吧,应该会有人来找它。”
狂歌:“哦!”
大佬没有放开她的意思。
大约是怕旺仔突然“袭击”人。
狂歌便也没有推开他。
旺仔晃悠着尾巴,巴巴地跟在大佬身后。
大佬走路很帅有木有,明明不喜欢狂歌,还要把她护在怀里,一看就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男人。
这在人类的眼里,完全是个好男人的榜样。
男人好,还又长得高大帅气,某些方面肯定也很威猛。
旺仔心头喜滋滋的。
它觉得军长大佬要比顾源那家伙好太多太多了。
果然,它舍弃了顾源就是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走了一段后发觉那条傻狗依旧缀在身后,而且瞧傻狗见他回头,立刻又是摇尾巴又是摇脑袋,这傻样明显是把他和小姑娘当了主人。
段骁总算认识到了哈士奇这种生物有多蠢。
他还发觉,自家小姑娘似乎特别喜欢这只蠢狗,也在不停的回头逗弄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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