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肾上激素给了刘宇勇气,他晚上在送仇归心回去的时候,罕见地拉着了仇归心的手。
仇归心没有拒绝。
于是,两个人手拉手地走了好几十步。
这几十步,令刘宇回到宿舍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先是晃醒了仇归时,一脸认真地说:“哥们,我可能真的要当你的兄弟了,我和归心在一起了。”
仇归时:“哦。”
反应冷淡,翻了个身继续睡。
刘宇转身去晃狂歌的蚊帐:“陛下陛下,微臣有事启奏。”
狂歌:“退朝,滚。”
刘宇没滚,他蹲在狂歌床边,傻呵呵地笑着:“林俊,我和归心在一起了,太好了,她真的是个特别好特别好的女孩子,她比你妹妹好养活,我们还一起写小说,一起赚钱。今晚上我和她说了好多话,我的新小说和她要了章推,想想以后我们的小说可以相互章推就好高兴啊。”
这点出息!
别的男女恋爱都是奔着拉手亲嘴睡觉。
这家伙,奔着章推……
狂歌隔着蚊帐,对他说:“加油啊,等你变成大佬了,她也会很喜欢你给她章推。”
“也是。”刘宇说:“我得变成大佬,现在她小说比我卖的好,均订也比我高,想想还挺丢脸的。”
话落,也不理会狂歌了,打开笔记本怒码三千字。
狂歌第二天起床,刚开始穿衣服,就听仇归时问她:“你腰还疼吗?我已经打好了早饭,赶紧起来吃早饭。”
“好咧!”
狂歌麻利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将仇归时给她打的那份早饭啃光光,“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平时睡懒觉的都是仇归时。
因为狂歌要早起跑步运动,所以早饭都是她去打。
但自从她的腿受伤后,跑步也不行了,习惯早早起床的她只能以打饭的名义在校园里慢悠悠地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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