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叶远闲知道了:王家的姑娘不到三岁就已经二十多斤,是个十足的胖丫头;贺家的小子十二岁了还尿床,半夜自己抱着被子偷偷洗;孙家的媳妇儿怀孕已经八个月了,要不了两天就要生了
如此种种,大家或在抱怨或在炫耀,但总归是没抱着坏心思的,只是单纯的分享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好让他人也沾一沾这人间烟火气息。
叶远闲从来没有参与过这样的场合,在那或笑或闹的种种神色之下,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内心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叶远闲想,原来这世间的人还可以这样,这样平凡,这样热闹。
哥俩好呀,好上加好呀一帮子大老爷们儿划拳喝酒,叶远闲看得有趣,不自觉就记下了划拳时的规则。
一旁的包工头已经微醉,一回头就瞧见叶远闲唇角角含笑,微红的火光映照在他脸上,清冷淡漠的眉眼似乎燃烧了火焰的热气,变得没那么难以接近,却又看起来异常精致。
包工头咽了咽口水,再次在心里感叹:我滴个乖乖,我这大兄弟生的真好看,比我家那口子都好看。
然而这话他不敢说出来,就着手里的杯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却忘了杯子里头装的是酒,被呛得咳嗽了好一阵。
酒令行到一半儿,傻子被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年轻小伙子拉起来硬要跳什么「戈舞」,据说那是从战场上流传下来的战舞,是战士们英勇身姿的最好的展现。
傻子忘记了动作,但看那几个年轻人跳了两下后,便不由自主的跟着跳起来。叶远闲看着他灵活矫健的动作,突然想起了幼时学过的诗经里头的一段音律,音律十分简单。
莹润有力的手掌拍在了倒扣着的木盆上,发出了沉闷的「咚」的声音,正好随着舞步落下,意外的契合。
于是极其简陋的木盆成为了今晚唯一的乐器,傻子不知想到了什么越跳越猛,几个年轻人纷纷退后将最中心的场地留给了他。
跳着战舞的男人褪去了眼睛里褪去了孩童稚气,留下的只有金戈铁马般的肃杀。
春日稍薄的衣衫被他扯下丢在一旁,上身肌肉紧实不夸张,满是力量的美感。他随着节奏大开大合,展现出惊人的力量。
不知不觉间,男人们的眼睛紧紧看着场地,连手里的酒都忘了喝。
知道男人双脚猛地一蹬,稳稳落在地上,沉闷的咚咚声狠狠地敲击一下之后随之停了下来,这随性而来的一舞才停止。
好沉默了十几息,众人齐声高呼,手中酒碗碰在一起发出脆楠`枫冽的声响,一饮而尽,豪迈至极,仿佛此时,他们就是战场上拼杀的战士。
叶远闲眼神从未在场中之人的身上离开过,直到那人带着满身大汗像只归家的狼一样带着满身的锐气和萧杀踏步而来,却又在接近他时收敛了身上所有的锋利,重新变回了那个无害的眉眼间带着同稚的年轻人。
远闲,我跳的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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