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武器入睡,睁着眼睛到天明,在死人堆里借火点烟……都不是少见的事情。
直到通过战场一步步升官,后来又觐见过“宇宙暗面”,被神官和将军们认可,我才摆脱那样的生活。非但拥有自己的独立宿舍、办公室和会议室,甚至还有两个生活仆从。
如果有得选,谁会想和玫瑰军团混在一起?
如果有的选,我真想永远留在帝国部队,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
等五年后毕业,和斯凯路他们一起接受分配,进入某个星域巡逻队,我们依旧可以住在同一个宿舍,并肩战斗,积攒功勋,共同生活,插科打诨。
也许很多年后,我们还能一起退役。
列昂应该会回自己家乡,斯凯路喜欢到处冒险,克莱夫想攒一笔钱开家小店,我……我没有家乡,但我可以把朋友当作家乡,去克莱夫开的店吃饭,偶尔和斯凯路一同旅行,或者去列昂家乡看望他。
我们还能约着回萨丁拉克嘲讽……啊不对,是关心加百列教官,他那时候一定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尽管我相信,他哪怕成了老头,也是最混蛋的一个老家伙。
这样的生活,该多好啊。
我身上的通信器响起,却不是来自加百列,而是一个陌生信号。
来自玫瑰军团的暗号。
原来这里也有组织的卧底啊,哈哈。
第163章 星际篇12
玫瑰军团在帝国军队有卧底这事, 对我来说并不意外。
好歹我曾做过瓦尔将军的副官,他虽然不可能把每件事都告诉我,但是协助他处理文件时, 我又瞥过一眼探子送来的线报,各大星域军区都有卧底存在。
毕竟玫瑰军团存在那么多年, 不死不僵, 总有他们的厉害之处。
然而, 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组织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加百列带我们去参加实践行动这件事,根本是他突然起意,登记完后就坐船来到这里, 刚抵达宿舍没多久, 组织卧底就能找上门?
我盯着通信器的陌生信号, 发出无声的叹息。
玫瑰军团真是如附骨之疽,他们就像我生命中的阴影,悄无声息吞噬掉我所有的希望。
有什么办法能干掉他们就好了。
我找了个借口离开宿舍,循着暗号的线索抵达目的地。不远处有个小卖铺,有个穿着作训服的男人买了瓶能量水, 一边拧开瓶盖,一边向我走来。
他胸口的铭牌写着名字和军衔:路易·霍奇森, 少尉, 部队番号被隐去。
路易·霍奇森有着俊朗的脸庞,黑发黑眸, 笑起来甚至有两个酒窝,应该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类型。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挑眉问道:“嗯, 你是军校生?你多大了?”
军校生来参加实践不罕见, 罕见的是这张娃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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