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吃一惊:“九十八?我的天!我想我现在在你的熏陶之下,越来越腐败了!”我轻笑着,心想自己果真是变腐败了,98块钱一碗的‘海参粥’,我竟然也享用起来。我来保安公司,是来享清福来了吧?
对于我来说,这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奢侈!
金铃却道:“怕什么,又不用你买单!”
我道:“今天这单我买定了!我可不想天天吃软饭!”话一出口,才觉得‘吃软饭’一词极不恰当,但是已经无法改口。
金铃宛尔一笑,道:“你觉得今天的‘海参粥’,比以前喝的粥味道好还是坏?”
我道:“一分钱一分货,当然是好。我可从来没喝过这么奢侈的粥!一碗粥,顶我在部队时一个月的花销!”
金铃愣道:“不会吧,你当兵时这么节俭?一个月才花98块钱?”
我道:“是啊!有的时候一个月一分钱都花不了!部队里管吃管住,外出机会又少,钱往哪儿花?”
金铃道:“倒也是。我很欣赏军人,尤其是欣赏他们身上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还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些优良作风在你身上体现的很明显!”
我谦虚道:“我倒是觉得自己这些优良作风都快丢光了,我也已经加入到了腐败大军当中了!”
金铃扑哧笑了,转变话题道:“正如这碗海参粥一样,其实我觉得……有些时候,给自己换个环境换个平台,也许会比你现在好很多。就象你刚才说的,一分钱一分货,你的价值至少应该是一碗海参粥,而不是一碗普通的西红柿酸菜粥。”
金铃望着我,极具暗示色彩。我明白她这话的时候,也很佩服她的迂回能力,她转来转去,又扯到了劝我离开保安公司投奔金氏集团的话题,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道:“金总你可真会借鸡下蛋,但是我觉得西红柿酸菜粥虽然便宜了一点儿,但是喝的省心舒心,还省钱,至于这98一碗的海参粥,不是我这种消费档次的人消费的!偶尔尝尝鲜可以,老吃,我可吃不起!”
金铃干脆搁下勺子,望着我道:“但是依你的才华和能力,你不应该只喝西红柿酸菜粥!”
我笑道:“那有什么不好!西红柿照样含有多种维生素和营养成分,也能养颜美容,海参属于奢侈品,我消受不起。”
我和金铃借物喻事良久,倒是争论的不分上下。
金铃的口才挺好,借鸡下蛋的本事相当也得,但是我赵龙毕竟是赵龙,我不会为了一碗美味儿的海参粥,而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尤其是特殊的任务和工作。
这是原则。
金铃接着道:“赵队长恕我直言,你现在的思想已经跟社会脱轨了,换句话说,你有些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我笑道:“我没听说过非要学会吃海参粥才算是跟得上社会的步伐!”
金铃将我一军:“但是你必须知道,你到现在为止,连跳舞都不会。你知道吗,跳舞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一个不会跳舞的男士,很难博取异性的芳心。”
一提到跳舞,我倒是仍然耿耿于怀,我对金铃的这一套理论无法与之苟同。虽然说金铃说的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那只是一种局限性的想法,甚至是有些庸俗!我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对这些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金铃却曾多次逼着我跟她学跳舞,非要将我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交际草,可惜我没那天份,没少虐待金铃的小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金铃仍然想教我跳舞,我不明白我学会跳舞对她有什么好处,对我自己有什么好处,反正我对这个并不怎么喜爱,也不想学。因此我对金铃说道:“我不想取得什么异性的芳心,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拜托以后不要再拿这个将我军好不好?”
金铃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做的更完美!”
我道:“人无完人,更何况是我。”
金铃低头喝了一口粥,道:“至少你以前多次踩我脚,你总得为此付出点儿代价吧?”
我道:“什么代价?让我学跳舞?哈哈,我还没怪你咯我脚呢!”
金铃也扑哧笑了,但还是收敛住了笑容,道:“今天晚上开始,由我继续教你学跳舞!教会你为止!”
我继续汗颜,心想这金铃是怎么了,看来她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但是我没有理由责怪她,也没有理由埋怨她,我只是觉得她太瞧得起我了,只可惜,也许我会让她失望。
因此我没答话,只是从碗里舀了一颗海参肉,塞进嘴里,觉得味道还真不错。
我突然想,等我以后跟亲爱的由梦结了婚,我也天天在家熬海参粥喝,我要让由梦娇颜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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