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寡妇好像有点那什么毛病,把许慕言当个小孩子一样,有时候看着看着,他就指着书卷上的字问许慕言认不认识。
许慕言揣摩不出小寡妇的心思,头几回都说对了,见小寡妇不甚开心,便又在下一次认字时,假装不认得。
小寡妇登时就来了兴致,很高兴地告诉许慕言,那个字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笔画是什么样的。
许慕言佯装很笨拙的样子,写起字来就跟蛆虫爬过一样,还笨手笨脚地弄了好几个黑墨团团——他知道,小寡妇就喜欢看他楚楚可怜,又笨手笨脚的样子。
小寡妇喜欢的是废物美人。
那么,他就演给小寡妇看。
虽然他生得不够美,但幸好在娘胎里,脑子就被狗啃了一口,只要他收敛着点来就行了。
许慕言鼓着腮帮子,很委屈地说:“师尊,我写不好,怎么都写不好。”
玉离笙笑道:“来,师尊教你,别着急啊,以前都是你师兄教你的,为师还以为,你学得很好,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檀青律真是个废物,连教你写字也如此得不用心。”
许慕言没吭声,心道,你还不是一样?五十步笑百步,彼此彼此。整个就是卧龙凤雏。
“我其实更想让师尊教的,我喜欢师尊教我写字。”许慕言很违心地说,露出一副很孺慕的表情来,“师尊真厉害,写的字好漂亮。”
玉离笙笑而不语,他又何尝不知道,许慕言在同他虚以委蛇。
但那又如何了?
他们现在相处得很融洽,许慕言很乖很听话,他说什么,许慕言就听什么,没有半句顶撞和不耐烦。
玉离笙坚信,日后他让许慕言去死,许慕言也会毫不犹豫地照做。
两个人的关系在慢慢变好。
最起码同处在一个屋檐之下,没有提刀对砍了。
许慕言的厨艺不错,从前他听别人说,要想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先要征服男人的胃。
虽然,他想做的事情,一直都是怎么把小寡妇的心脏剖出来喂狗,但仍旧不得不先想方设法,征服小寡妇的胃。
小寡妇辟谷多年,原是不用吃东西的,在月下小筑这阵子以来,许慕言也从未见过他吃东西。
但这并不影响,许慕言从这方面入手。
他假意说,自己想吃面食,还想亲手做,小寡妇也没说不答应,只是问他,要拿什么东西交换。
实话实说,许慕言两袖清风的,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小寡妇送给他的。
除了这一身年轻的皮肉之外,他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如果小寡妇真的想和他交换,那么许慕言挺乐意飞起给他几脚。
许慕言明白小寡妇的意思。
正因为明白,才更加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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