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初眯着眼看着病房里面正奋力的抓虱子吃的女人,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
好像,自小到大,这个女人都一直在自己身后跟着,不厌其烦。
“二哥!”正沉思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奔到眼前,她伸出手试图从栅栏里抓秦初,她哭哭笑笑,一个劲的蹦着,“你见我二哥了吗?知道我二哥在哪吗?给我二哥捎个信好不好?我会很乖的,我不是野种!”
秦初仔细盯着她的眸子,试图从她眸子里,看出到底她是真疯还是假疯。
不过,片刻后,他觉得自己多此一举,不管是真的疯了,还是装疯卖傻,这一辈子,她别想逃出这个牢笼。
与此同时,医院。
秦景被医生带领着进了病房里。
朱红梅安静的躺在病床上,如果不是胸口微微起伏,定然是要被人以为是死去了。
听到动静,她费劲的把脖子扭过来,把脸上带着面罩取下,艰难的示意他坐下。
秦景高大的身躯在逼仄的屋子,显得气势十足,他解开外面军大衣的扣子,把衣服挂在椅子上,安静的坐了下来。
这种气势,跟二十年前的秦元忠,一模一样。
她透过那个影子,依稀记起跟他初次见面时候的模样,那个时候,正是闹的饥荒,村子里死了不少的人,当初她是当做进步青年,被送往乡下,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
可是当生产大队再也发不出粮食,村子饿死人的事情层出不穷后,好多人偷偷的跑了。
大家想着要是能到城市里,没准能有条活路呢。
谁知道那时候,城市里比农村条件更是艰苦,她偷趴在拉煤的火车上,躲过三天,才到了这个大城市。
可是那次经历,让她险些没饿死。
也就是那时候,她遇到了秦元忠,被他施舍了一个玉米窝头,那时候,她就像是一个最卑贱的小叫花子,而他,高大英俊,一辆自行车上载着两个活泼好动的小子。
他身边站着的那个姑娘,身材娇小,跟他很是般配。
他们说说笑笑,夕阳那么美好,他们是那么恩爱,恩爱的险些刺痛了她的眼睛。
那个时候,她就下定决心要孤注一掷了。
好在,命运眷顾了她一次,不管是用到了什么方法,她终究是得到了他!
“没什么想说的吗?”秦景看着她不停追忆的眼神,心里觉得有些恶心。
这个在童年时期闯入到他生命里,给他所有不幸的源头都是她,此时见到这个女人透过他追忆着另外一个人,只觉得恶心的无以复加。
“事到如今,我还有什么能说的?”她现在的身份是个杀人犯,这是板上钉钉的,凭着她对秦家男人的了解,他们不会让她马上死。
总要温水煮青蛙,让她受尽折磨后,还要苟延残喘的。
“那我就没必要浪费时间了”
秦景说罢,转身便要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