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买一送一诱惑过大,我也不想继续辗转迂回好几条街,害自己状似流落街头,所以我让寻觅之旅在此划下句点。
走出商圈外,这次我走在校门这侧,打算走邻近校门的斑马线,直切租处所在的那区。
等待红灯时,我身后有一对男同学走近。他们身形一高一低,手上各拿一杯和我同一家的饮料。
我会立刻注意到他们,是因为其中一位笑得异常开怀,那样旁若无人的笑法实在很难忽视。但我并不嫌恶,因为那种笑声令我起了一丝怀念感。那是种能融化孤寂冷夜的温暖笑声。
灯号转绿,我维持一贯的快步调,慢慢与他们拉开距离,直到那爽朗的笑声渐行渐远,随着阵阵秋风消散殆尽。
我此时再抬头一望,夜空聚集了带点厚度的云层,稍早还能见着的星月美景,现在只徒留混浊的一片紫黑,如混杂了全部色彩的水彩顏料。交缠于心底的回忆,势必也是呈现同等的混沌。
回到家门前,我看见一位身穿宽松运动背心、搭着休间短裤的男孩正佇立在锈蚀斑斑的红门前,似乎是在等待踏下阶梯的跫音。这画面我过分熟悉,因我也曾站在楼上阳台,偷偷监看某人等待时的三七步。
不得不说,那男孩徘徊时的步法、焦躁时的踢踏,及不耐时的仰天长望,都和他极为相似,根本是复製了同一套模式,如出一辙。
若那位姍姍来迟的邻居女孩儿,再晚个一步开啟铁门、拥上男孩的臂膀撒娇,我搞不好已经与错误的影子相认,甚至将手上的其中一杯饮料递去,最后尷尬得无地自容。
真的太像了。
坐回萤幕前,画面定格在阿五开口之际。他微张的小口漆黑如深渊,又如黑洞星体,好像能吸入在这人世间,所遭遇过的所有苦难与委屈。光线无法逃脱,禁断的话语也不许出口。
当画面凝滞下来,我才注意到,原来在思晴和阿五的身后,有一张双人座的麻灰色沙发,而沙发上有两隻布娃娃。
其中一隻是约莫思晴半身长的鯊鱼。它仗着身长优势,几乎佔据整张沙发的空间,大咧咧地横置其上;另一隻是柴犬布偶。小巧的身躯慵懒而愜意地平躺沙发上缘,其水汪汪的大眼正直视镜头此端,彷彿在控诉鯊鱼的恶行恶状。
相较于紧张而略为死气沉沉的阿五,这两隻布娃娃显得活泼、热情许多。
我想它们一定很常和思晴在镜头前拋头露面,早已适应了直播现场。它们说不定还暗自讨论,并嘲笑阿五充满「菜味」的举止,只是我们人类不会发现它们正在窃笑。
要不是阿五会说话,也懂得比手画脚,和主持人你来一句、我回一句地对话,我真差点要以为,那两隻布娃娃才是这集真正的来宾了。
但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阿五眉头深锁,连带抬头纹一併无所遁形;紧闭的眼角隐约显露一丝一线的鱼尾纹,搭配乾燥、略为苍白的双唇,看来十分滑稽。
我推估那时阿五正努力在脑中搜索,与前曖昧对象所剩无几的相处记忆。毕竟那段曖昧关係,不过只是一位满怀爱情憧憬的普通人,在衝动行事后留下后悔的一段奇闻軼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若要说有多凄美动人,又不如老派爱情电影来得精彩;要说得多么云淡风轻,细节中仍有其刻骨铭心。
人家唱说「曖昧让人受尽委屈」,而阿五想必是曖昧中天真、愚蠢的那一方。不过是几句寒暄、数次早安、午安、吃饱没,以及最容易引人倾心的睡前「晚安」,日后再穿插几句美言,他便糊里糊涂、一头热地栽了进去。
朋友们都说他,简直是要蒐集环游世界的「船票」。就算对方已强硬谢绝载客,阿五还是可以自製v船票,自己硬要跳上甲板。这时就得等到几天或几週过后,发觉掌舵者已然跳船逃生,他这才愿意回头是岸。
他正是所谓「晕船仔」的最佳模范写照呀!
相比面容呆滞的阿五,思晴几近完美的笑容,让人更愿意将目光全投注于她身上。思晴就像发出阵阵灿烂光耀的宝石,举手投足间都闪烁无尽的自信魅力。相反的,依旧唯唯诺诺、有所忌惮的阿五,其呆若顽石的一举一动,都如此不协调,令人烦闷。
我再度盯着阿五出了神。只要看着他,我内心便会冒出许多怨言与批评。
我试着移动鼠标,往阿五脸上勾勒出一个上弯的弧度,试试这能不能让我对其改观,但静止的时空想当然是不会有所变化。
我深沉地叹气,再饮下一口买回来的鲜奶茶,以舒缓我的鬱闷。但这杯鲜奶茶嚐起来却尽带苦涩,我感觉不出所谓甜味与茶香,只有茶与奶彼此衝突的不协调。直至尾韵,奶香更有如烟消云散般,只留下茶涩的独角戏。
舌尖到舌根的味蕾都充斥着诡譎味道,我有苦难言。
一杯美好的鲜奶茶,若两者无法完美交融,平衡便会崩溃。何况这已是两者遗失了其一?惨烈之情,不言而喻。
虽然我内心不悦,但一想到店员要应付整天的开幕活动,又不禁为其感到辛苦,这小小几百毫升的苦涩,我想是不足掛齿了。
「或许被我摔破的那杯会好点?」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不敢保证。
稍早在归途最后一个转角,由于我操之过急,一不小心被自己绊了个跤,手上一杯便喷飞「犁田」。头先着地,封膜抗不住撞击而破损,四散的杯缘碎片也遍地开花。好在一旁的公园有公共垃圾桶,杯身残骸还好处理,只是那流泻四方的液体,其汩汩流淌的痕跡,恐怕一时半刻是清除不去了,将在原地烙下湿润的印记。
不过换个乐观的角度来想,饮料中含有的营养成分,倒也能滋养大地、回馈自然,或许还能养育出奶白色的小花儿。
认真回想起来,不知从何开始,我便热爱上喝手摇杯。
我喜欢口中充斥四溢的茶香,接着让冰凉的液体缓缓流入胃部,解除蕴藏体内深处的火热。
我还有一个小癖好,我喜欢咀嚼冰块。冰块被咬碎时,发出喀哩喀哩的清脆声响,总能让我脑袋保持清晰、冷静。零下的温度,更能为我除去溽暑的难受。
饮料之于我,就如同酒精之于被称作酒鬼的人。不仅是品味酸甜苦辣,更是享受人生乐趣所在。
我记得他从前偶尔会喝上一杯,不过在和我相处时,购买的频率便会爆增不少。然而饮料对他并不那么必要,只是他想试着与我共享同种喜悦、试着与我感同身受。
透过喜欢我所喜欢的、感受我所感受的,就好像彼此能够心灵相通。当我们互换手上的杯子,经由吸管饮下的那刻,两人之间的情感,似乎也就能藉由液体作为媒介,彼此缓慢相融。
说来好笑,某年冬天,明明我都告知他我感冒了,他却仍不以为意,硬是要抢喝一口我手上的热奶茶,还胡说自己免疫力很强。结果,只隔短短不到一天,他的喉咙就爆了。
当时我要他先好好照顾自己,但他总爱逞强,硬要多为我这个病人打理晚餐,完全忘记他自己也是一名病患,劝也劝不听的。
但说实话,他确实让我感到窝心。
回忆片段播毕,我怀念起被摔毁的另一杯,同时我也自责起我的愚昧。
全都是我一手酿成了这场悲剧。我好后悔,但既成的事实已无法转圜。
已逝去的,从不可能再归来。这即是所谓「宿命」。
「对不起。」
然而这句对不起,已无人收听。
但我亦不敢让其翳入天听,因为恐怕老天早已听得烦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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