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礼覷他一眼,诡秘一笑,「也对,你把握机会,多看几眼。」
梅曦明想起两人的约定,今天以后许多事都不能做了,实在觉得可惜。「往后你在公司最好穿宽松点的裤子。」
「怎么你不自己戴墨镜上班呢?」
「为什么?啊,我的眼睛太好看,需要遮起来?」
「是你的视线太污秽,需要藏起来!」
他们在红灯路口停下脚步,一旁的巨型萤幕正巧在播放蓝思礼代言、小记者演出的化妆品广告,两支影片轮番上阵,一身科幻风劲装的大明星在废墟中漫步,在狂风沙中回眸,一遍又一遍……
蓝思礼仰头欣赏,红灯秒数九十,他就看足九十秒的广告,等到号志转换,才带着自恋的微笑移开视线。
「你是蓝思礼的粉丝吗?」
梅曦明询问时的语气刻意轻快,当中的古怪却没有完全藏妥。
蓝思礼回想他们三人同在柯诚勤书房时的诡异气氛,再看梅曦明此刻的神情,他不正面回答,反问道:「你对蓝思礼很反感吗?你们之间是不是有过节?」
他这一边虽然全无印象,可是在演艺圈中,无意间抢走谁的机会、占走了更好的资源、说了被曲解的话,他遇到过太多次,已经见怪不怪。
「说什么过节,在柯诚勤的宴会之前,他根本没多看过我一眼。」
「他有注意过你,只是不想和任何人在工作以外有牵扯。」蓝思礼轻声道。他知道他没必要解释,可是他不喜欢对方声音里隐约透出的酸涩。
「除了公司交代一定要应酬的对象,蓝思礼待谁都是一样,他只在乎事业和他自己。」而且有记忆人脸人名的障碍。
「你好像很了解他。」
「我可是为专访下过苦功。」蓝思礼得意一笑,心中暗自感谢专访的万能好用。
「你知道吗,他在柯诚勤的宴会特地找过我,警告我离你远一点。」
「真的?」小记者没告诉他这件事。
「他会不会是在……吃醋?」
蓝思礼先是面露讶异,接着大笑起来,「别傻了!」
别傻了,我和蓝思礼没有那种情愫,他才不会吃醋。
或是,别傻了,我和你之间没有任何需要他吃醋的感情成分。
到、到底是哪一种?
梅曦明焦急等着下一句,然而对方已经高高兴兴鑽进一家二手书店,开始谈起一本他很想收藏的绝版书。再也没有下一句了,唉。
尽兴逛街之后是音乐剧,接着是晚餐。
梅曦明负责驾车,副座的蓝思礼情绪高昂,针对刚看完的音乐剧一路滔滔发表心得,车内播着优美的钢琴曲,三十分鐘车程,竟然一转眼就到。
餐馆的位置接近市郊,梅曦明在附近公园的地下停车场停妥了车,两人走楼梯上来。
外头的天色已全黑,公园内灯光微弱,几名年轻人在停车场出口处嬉闹,没注意到有人出来,推挤间擦撞到了梅曦明。蓝思礼走在旁边,闻到一股酒气,皱了皱鼻子。
虽然是对方的过失,梅曦明并不奢望获得道歉,只是默不作声继续往前走。
反倒是对方叫住了他们,「嘿,我认得你!」
蓝思礼吃了一惊,一时以为真实身分不知为何竟被识破,回头却发现目标是梅曦明,错愕更深。
「对、对!就是你!你就是那个混帐杂志的老闆,对不对?」其中一名年轻人指着梅曦明,口气兇恶,满脸怒容,「我认得你啦!出那个什么垃圾报导,我们家路路就是你害惨的!」其他人纷纷附和,跟着激动起来。
路路?哦,丁路亚!蓝思礼强忍住白眼。粉丝群的疯狂程度这么高,偶像本身都不想点办法吗?
「你们搞错了,我不是什么老闆。」
梅曦明勉强解释了两句。他的表情语气都很紧绷,一手拉着蓝思礼,脚下步伐加快,想要赶快脱离这个区域。
那伙人竟一路跟上来,嘴里叫嚣谩骂,带着三分酒意,舌头有点大,街头地痞的狠戾气势却是不减。
梅曦明有点急了,走得更加快了。然而两人不熟道路,又无法停下来察看地图,公园附近既不明亮也不热闹,匆忙间拐进的巷弄越来越僻静,离目的地似乎越来越远,后方的脚步声也越来越接近。
蓝思礼回头瞥了几眼,对方一共五个人,中等体型,每个人看起来都怒气冲冲。他这辈子打架从没赢过,养尊处优的梅公子多半也无法依赖,情况真的不妙。
以前他身边有木沐在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生过这种刺激?
「姓梅的,有种别走啊,敢做不敢当喔?」
不顾梅曦明的拉扯,蓝思礼骤然停步,叫道:「够了!他不姓梅,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你们认错人了!」
眾人都愣了一愣。除了梅曦明,其馀五人都笑了起来,「你个老实傻瓜被骗啦!他的那张脸能认错吗?他就是八卦杂志的老闆,养了一群狗仔,专门捏造谎言!缺德啦!」
「真的吗?你、你欺骗我?」蓝思礼甩开了手,脸上又惊又怒又饱含委屈,「你、你、你好残酷,竟然对我撒那种弥天大谎,辜负了我的青春!」语毕,还推了梅曦明一把,自己后退两步。
梅曦明比所有人都要震惊,两隻眼迷惑地望着蓝思礼,搞不清楚现在上演的是哪一齣。
「喔喔,是不是骗砲啊?真实身分也不讲,有没有良心啊?」
老实说,蓝思礼的演技只能用浮夸拙劣来形容,然而小记者的长相有忠厚加成,增减之下,要矇骗几个陌生醉鬼也足够了。
他们不再理会蓝思礼,注意力全放在伤害了可怜路路的缺德老闆身上。
「这一切真的都是误会。」梅曦明万分无奈,对方不断进逼,他只能在小巷中不断后退。
就在这个马上有人要挨揍的危急时刻,蓝思礼忽然绕到后方,起脚踢了其中两人的小腿膝弯,动作又快又狠。对方应声跪倒,他立刻往前衝撞,在不够宽的巷弄里,那五人连声怪叫,有如骨牌般倒成一团。
小记者的身体果然灵活有力!
蓝思礼偷袭得手,几步跳过地上的人,满脸喜色地抓住梅曦明的手,「快跑!」
(待续)
其实,以小记者的体能,一开始就跑的话,甩掉普通小混混应该没问题。只是梅公子可能会跟不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