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说骗老公钱,其实根本没多少已婚妇女认知的易漫如当时就傻眼了:“回、回家?”
不是说好支持她搞事业的吗,怎么一言不合又要把她打包送S市了?
看透她在慌什么的盛启霖:……
沉默片刻,他还是无奈的解释了一句,“我在京市的住所,已经买下来了,也是我们的家。”
最后三个字,盛总是有意加重了音调的,可惜易漫如完全没get,她听到不是打包送回S市,不由自主就放松下来。
然而才放松到一半,易漫如又意识到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盛总这话里的意思,岂不是要跟她同居了?
以他们合法夫妻的关系,同居等于同床共枕,四舍五入就是为爱鼓掌啊!
第十七章 (入V第一弹) 只要她装死到……
易漫如承认盛启霖长得很帅, 光看脸和身材气质,已经完全符合甚至超出她两辈子的择偶标准了。再加上他这条件身家,那就是她上辈子想睡都睡不到的男人!
可是他个人条件再优越, 也掩盖不了他们见面不超过一个小的事实。易漫如本人还是有些感情洁癖的, 根本没办法跟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为爱鼓掌,何况她跟盛总本质上也只是陌生人。
哪怕这个陌生人一言不合就要给她送钱送商铺, 易漫如也不可能感动到当场献身的地步——当然给个五千万说不定她就回心转意了, 那可能是她两辈子都赚不到的巨款。
易漫如:只要钱到位, 身体算什么, 灵魂都能出卖。
说到底还是盛总给的不够多, 那就不能怪她不够意思了。
易漫如鼓起勇气拒绝三连:“不用不用, 我住这里挺方便的,上下班不超过五分钟……”
大概霸总天生就对能够拒绝他们的女人没有抵抗力, 哪怕对面是早已失去了兴趣的“糟糠之妻”,听到她拒绝自己, 也不可避免的被激起了他身为霸总的胜负欲。
本来是为易漫如考虑才建议搬去他那住大房子的盛启霖,此时却像极了不服气的小狼狗, 倔强的反驳道:“我们家也没有很远, 让司机送你上下班, 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易漫如:……
她很想问问盛总真的不是在抬杠吗,让司机送还要浪费很多资源,也不见得就比她来回五分钟的小公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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